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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蘇某某現年34歲,曾分別因犯盜竊罪、詐騙罪4次入獄。
2014年2月15日,蘇某某駕駛租來的豐田汽車,帶著“偽基站”、筆記本電腦等設備從上海一路輾轉來到龍泉。其打開群發短信設備后,以40碼的車速在市區內開車慢慢游蕩。筆記本電腦里安裝有一個軟件,銀行卡系統升級修改密碼、賭博、竊聽器等各類詐騙短信被編輯其中。只要輕輕點擊,短信就能對準附近的手機用戶發送。
當天下午4點52分,市民徐某某收到了一條來自400-669-5588號碼的短信。提示“您的電子密碼器將于次日生效,請登入我行wap.icbchvip.com進行更新”,括號中還標注“工行95588”。徐某某因其確有一張工商銀行卡和對應密碼器,對此深信不疑。2月16日下午,徐某某根據短信提示,登入了上述網址,發現網頁跳出的是中國工商銀行的主網站(實際上是釣魚網站),輸入自己賬號和密碼登入網站,并單獨用密碼器輸入密碼進行“升級”。幾分鐘后,徐某某工行卡內的19萬余元就被轉走了。
僅一天時間,龍泉就有3名被害人因通過該網站進行銀行卡密碼升級時,被盜走了銀行賬戶和密碼,20余萬元瞬間“不翼而飛”。
檢察機關還指控,被告人蘇某某從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期間,先后竄至寧波、臺州、西安等地,通過上述方式輪流發送短信進行詐騙,被害者一旦登入網站進行操作,銀行賬戶、密碼就被盜取,卡內資金迅速被轉走。
2014年3月1日早上,龍泉市公安機關在福建廈門某出租房內將蘇某某抓獲。除上述短信發送設備外,還繳獲了各類銀行卡、身份證、GPS卡40余張等物證。
龍泉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