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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銷售員U盤儲存2130122條個人信息
昨日10時30分,石市橋西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案件。
面對橋西區檢察院檢察員許志磊對其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指控,被告人陳某低頭認罪,并交代了整個犯罪過程。
陳某1992年9月出生,保定市唐縣人,小學文化,之前一直在北京一家公司從事電話銷售工作,2014年11月來石打工。
“在北京時從事電話銷售工作,便下載了一個能夠獲取電話號碼信息的網絡軟件,并且獲取了全國各地的個人手機號碼。”陳某說,來到石家莊后,他便利用這些“資源”通過QQ網絡與石家莊的一些電話銷售公司進行“資源”互換,慢慢積累了一定數量的‘資源’,也通過網絡與他人進行過兩次個人信息的交易,“其中有一次一個做貸款的朋友想要些‘資源’,我便給了他1萬條個人信息?!?
陳某交代,QQ上經常有客戶找他購買“資源”,他定價一條個人信息售價0.02元,長期合作可優惠?!坝捎跁r間短,先后只成功交易了兩次,從中獲利400元?!标惸痴f,最后一次也是有人想與他談購買“資源”的事,2014年12月8日16時許他在南小街附近一家餐飲店內與對方見了面,向對方展示這些個人信息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在質證過程中,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陳某被抓獲時,隨身攜帶的U盤中儲存的2130122條個人信息。這些信息中竟然包括4.9萬余條股民資料,1.5萬余條企業法人、經理人信息,以及86萬條小區業主信息。更令人驚訝的是,4.9萬余條股民資料中,除了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外,還有個人存款記錄。
陳某對所犯罪行深表悔恨,并表示自己所獲信息起初都是為了從事電話銷售自用,而非為了出售。陳某稱之前他根本沒有意識到獲取個人信息會觸犯國家法律。
案件將擇日宣判。
調查
剛換的手機號就天天接到推銷電話
昨日,記者隨機調查了20名市民,其中19名市民表示接到過陌生的推銷電話。而這19名市民中的16人稱,不少陌生來電竟然能準確說出自己的名字等信息。
趙先生在一家市直事業單位工作,昨日一天他就接到了4個推銷電話,其中有房產推銷、也有融資貸款推銷。令趙先生不解的是,他使用的這個手機號還是不久前剛剛更換的?!皫缀趺刻於紩拥侥吧娫?,大多是推銷產品的,有時候推銷人員說話喋喋不休,讓我感到很頭痛?!壁w先生說,電話推銷員的能量很大,有時候還能準確說出他的名字,“我很少用這部手機注冊個人信息,究竟他們是從哪兒獲取的手機號碼,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喬女士的女兒馬上就滿兩周歲了,經常會接到早教機構和母嬰產品的推銷電話。喬女士懷疑是一年前她在一家母嬰購物網站注冊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了,“一年來騷擾不斷,從奶粉、紙尿褲,到胎毛筆、攝影樓,真的讓我不堪其擾?!?
面對個人信息泄露,大家都很擔憂,“大數據的時代,向一些商家提供個人信息在所難免,但如何妥善保護個人信息防止泄露,卻成了我們不得不面對的一個話題?!?
為何會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又是如何泄露的呢?
在橋西區法院的滯留室內,被告人陳某接受記者采訪時,揭露了不法分子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全過程。
“人們要在社會上生活,難免會向一些單位或商家提供個人信息。”陳某說,而對于電話銷售公司而言,誰擁有了客戶資源,誰就有可能擁有了受眾市場,“房產、培訓、家裝、保險、融資、貸款等很多行業都需要這些客戶資料,正是這種市場需求刺激著人們從一些單位或著商家手中收集公民的個人信息?!?
陳某還說,其實獲取個人信息,如同滾雪球一樣,都是將自己手中的“資源”與其他同行進行交換,以獲得更多的“資源”?!捌鸪踉诒本╇娫掍N售公司工作時,看到經理經常提供新的‘資源’,當時感覺很好奇?!标惸痴f,后來才知道,原來這些新“資源”大多是通過與其他電話銷售公司互換得來。
陳某說,經理說過公司會從一些擁有個人注冊信息資料的網絡公司購買“資源”,也會從一些單位掌握客戶個人信息的從業人員手中購買,“開始我也只是聽一聽,沒有當過真?!?
“后來從網上查資料才知道,確實有些網站因為存在漏洞,被黑客利用后,造成大規模的個人隱私資料被竊取,另外我互換來的‘資源’中也有些是圖片形式的單位通訊錄,這就可能是個別能接觸到個人隱私信息的單位從業人員為謀取利益而泄露出來的。”陳某還說,石家莊電話銷售公司有很多家,他用了5個QQ號與這些公司進行信息互換,才獲得了這些“資源”,“其實我所掌握的信息中,也只有幾萬信息是有效的個人信息,我當時也是想拿著它找一份電話銷售工作,根本沒有想著出售獲利?!?
揭秘
有些個人信息是圖片形式的單位通訊錄
說法
非法販賣個人信息或判三年有期徒刑
橋西區法院刑一庭庭長鄭麗君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另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提醒
“十招”預防
網絡個人信息泄露
曾審理過多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件的鄭麗君法官說,保護個人信息,先要杜絕“人為”因素泄密,平時妥善處理個人信息,比如各種票據、快遞單,千萬不要隨手丟棄;另一方面,單位部門也應該制定嚴格制度,加強對員工和客戶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發生。
另外,鄭麗君還表示,以往的案例還發現,網絡也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昨日,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專家王啟浩說,在個人瀏覽、登錄網站時,不慎泄露自己的信息,或是參加活動、點擊中獎信息時,感染木馬病毒,都可能被網絡黑客盜取個人信息。另外,對于一些存儲有高敏感數據的計算機服務器,黑客也會不斷對其進行“監控和掃描”,分析其系統技術漏洞之后,攻擊服務器,從而導致大量個人信息泄露。
王啟浩還提醒廣大市民,在網絡使用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安全防范,避免個人信息的泄露。
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有十招
1、來路不明的軟件不要隨便安裝;
2、使用智能手機時,不要修改手機中的系統文件;
3、不要隨便參加注冊信息獲贈品的網絡活動;
4、網購最好去大型購物網站;
5、設置高保密強度密碼;
6、不同網站最好設不同的密碼;
7、網銀、網購的支付密碼最好定期更換;
8、盡量不在網上留真實信息,必要時可以使用假地址;
9、設置專門用來注冊網站的郵箱或手機號;
10、不要向QQ、微信上的陌生網友透露真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