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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近幾年,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剛買輛車,賣保險的電話就來了;給孩子報了個早教班,幼兒培訓機構的推銷電話便接二連三地來了……如果說這些促銷類電話還只是干擾正常生活秩序,此次社保系統漏洞問題,則將大數據時代的安全隱患問題呈現在人們面前——社保信息不但包含了個人非常隱私的信息,更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信息和數據來源,一旦系統信息被不法分子篡改,后果不堪設想。與此同時,大量個人隱私信息被倒賣獲利,還可能會產生復制身份證、盜辦信用卡等各種犯罪行為。2014年《反信息詐騙白皮書》顯示,2009年以來信息詐騙案件持續高發,僅2013年,中國信息詐騙案件發案30萬余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
個人信息泄露不能僅僅歸咎于系統“漏洞”,其背后暴露的更是源于“懶政”的管理態度“漏洞”。正如國家信息技術安全中心專家所言,很多企業和政府部門對保護網絡信息安全的意識非常淡薄,對相關設備投入和專業人才培養嚴重不足,“重建設輕維護”現象非常普遍。一些管理部門甚至在出現泄漏情況后,依然抱著麻木不仁的態度。比如此次社保系統漏洞事件中,大多屬于弱口令泄漏等非常低級的失誤,盡管修改密碼就能解決諸多相關問題,但多省市社保部門在漏洞發現后的數月間,都沒有采取修復行動。
個人信息泄漏,監管缺失及追責不力同樣難辭其咎,必須在亡羊補牢及時修復的同時,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并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做到責任到人,防治“集體負責”變成“無人負責”。值得一提的是,我國目前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分散于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規和近200部規章中,缺乏系統性,執行乏力。而早在2003年,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就開始起草,并于2005年遞交相關部門。但十多年來,雖然輿論和公眾呼聲強烈,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和業內專家也強烈吁求,這部法律仍遲遲未見出臺。在個人信息泄漏問題愈演愈烈的今天,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補齊信息安全法律“短板”,讓有關部門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建立一個完善的問責和處罰體系,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