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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私自安裝“偽基站”狂發廣告短信16萬余條,牟利7000余元,致3萬余人手機用戶通訊中斷。近日,安徽蒙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判處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作案工具予以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2014年7、8月份,被告人孟某某購置一臺“偽基站”,放置于自己位于蒙城縣城關鎮的房內,利用“偽基站”群發短信功能,為多家公司群發廣告短信,獲利7000元。法院查明,從2015年2月起,該“偽基站”向手機用戶發送166145次信息,涉及38314位手機用戶,信息發送過程中對用戶造成通信中斷約44秒。2015年6月17日,被告人到公安機關投案,并退出違法所得7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孟某某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且已退出違法所得,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可以適用緩刑。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