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成功,感謝您的反饋!
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趙某在境外注冊香港微視傳媒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5月在內地上線。該公司自稱是美國電信和廣告互動IAB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行政總部在香港,運行總部在馬來西亞。該公司號稱獨創了“人脈互動廣告分銷模式,將廣告加盟商、廣告主、開發者和廣告受眾有效連接”,廣告商投錢做廣告,其公司負責尋找受眾目標。加入者只要繳納200美元至6000美元等五個級別的加盟費后,登錄“微視傳媒”網站,在他人線下注冊,即可成為會員。會員可在手機微信上下載“微視傳媒”及“微視通”軟件,以線下成員團隊加盟費達到2萬美元、10萬美元、50萬美元、200萬美元分別將會員分為經理、總監、副總裁及總裁等四個級別,依據不同的級別設置不同比例的“直推獎”,并承諾數月即可回本營利。當年7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發布微博稱,“微視通”是網絡傳銷。
只要加入該傳銷組織,就被要求下載一個名為“微視通”的手機軟件。“微視通”一面連著廣告商,一面連著加盟商?!拔⒁曂ā弊尲用松厅c擊收看推送的圖文廣告,從而提高廣告的送達率與曝光率,并獲得酬金。而要加入該組織,就要交錢。出的錢不同,加盟的級別也不同,獲得的回報收益也大有區別。除了收看廣告可以賺錢外,還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發起“點燈傳遞正能量”賺錢?!包c燈”網頁是由“微視傳媒”微信公眾號提供的,每天通過微信進入這個網頁,輸入自己的賬號和密碼,生成“點燈”分享給朋友,就能獲得收益。
2014年5月,被告人陳某和趙某很快在盱眙地區發展下線徐某等80余人,層級達到六層以上,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隨著該組織的不斷壯大,傳銷網絡遍布全國各地。至2014年9月,被告人陳某從微視傳媒傳銷組織收取的4億余元傳銷資金中分紅約1.02億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等1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以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判決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余11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四年十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8萬元不等。
“微信點燈”的真面目
加入“微信點燈”項目初期投入并不多,從200美元至6000美元不等,不過收益卻相當不錯。只要加入該傳銷組織,就被要求下載一個名為“微視通”的手機軟件。“微視通”一面連著廣告商,一面連著加盟商。“微視通”讓加盟商點擊收看推送的圖文廣告,從而提高廣告的送達率與曝光率,并獲得酬金。而要加入該組織,就要交錢。出的錢不同,加盟的級別也不同,獲得的回報收益也大有區別。
除了收看廣告可以賺錢外,還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發起“點燈傳遞正能量”賺錢?!包c燈”網頁是由“微視傳媒”微信公眾號提供的,每天通過微信進入這個網頁,輸入自己的賬號和密碼,生成“點燈”分享給朋友,就能獲得收益?!斑@樣算下來,如果一次性交6000美元,每天就能獲利40美元,這可是相當高的收益。”辦案民警介紹。而且除了這些固定收益外,發展下線加入后,還有動態獎勵,其計算方法十分復雜,但該公司開發了一個專門的軟件進行計算,讓收益一目了然,很能吸引人。
從表面看,這個項目確實吸引人,但事實上,這家公司是個名副其實的“皮包公司”,他們根本就沒有正當合法的公司業務,也沒有拉什么廣告商投錢。他們放在微信里供人點擊的廣告,都是從網上隨便拷貝過來的。為了增強欺騙性,讓人覺得公司業務量很大,客戶很多,他們每天都會更新不同的廣告,但每一條廣告都不會帶給他們一分錢收益。他們的收入全部來自于各級加盟商的投入。而加盟商雖然可以通過賺積分兌換錢,但他們設定了種種限定條件,讓真正能賺到錢的人很少,大多數人的投入都是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