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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一條個人信息可以賣0.5-3元不等,甚至更多;個人信息應有盡有,包括車主信息、房產信息、股民信息、手機機主信息、新生兒信息等。當心,你的個人信息可能已經或者正在被不法分子出賣。近日,永安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將陳某批準逮捕,這是《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實施以來,該院受理的首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28歲的陳某閑來無事喜歡上網逛逛,偶然看到有人在兜售個人信息,“生意”不錯,便覺得是不錯的“商機”。于是,她采取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的方式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并以比購買價高出0.3-0.5元的價格出售給電信詐騙團伙公民個人信息1萬多條,先后獲利17萬余元。公安機關在偵辦團伙詐騙案中,發現詐騙團伙利用“購車退稅”“殘疾人退稅”等方式詐騙他人錢財中使用的公民個人信息均向陳某購買,于是順藤摸瓜將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陳某抓獲。經對陳某作案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進行電子證據勘驗,發現其電腦內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多達1.8萬條。
公民個人信息被人出售、倒賣牟利,一度成為熱點話題?;臃倍嗟碾娫?、短信騷擾,讓人不堪其煩。2015年8月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進一步加強了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取消了《刑法修正案(七)》明確列舉的“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擴大為所有的主體都有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主體,同時增加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犯罪。
本案中,陳某多次非法獲取各類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所出售信息又被人用于違法犯罪活動,客觀上給公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和財產損失,產生了嚴重的后果,屬情節嚴重,陳某的行為已觸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情形,故對其依法批準逮捕。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易泄露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