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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信息安全問題已經暴露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沒有有效的解決手段,用戶信息泄露的新聞屢見不鮮。更有甚者,有不良商家還將用戶信息倒賣出去。
據近日國外媒體報道,美國一名男子發現自己家中的智能電視居然一直在監視他,并收集其信息傳遞給廣告商。憤怒之下,該男子一紙訴狀,將智能電視的生產商告上法庭,要求賠償500萬美元。這不僅暴露出美國公民對個人隱私的重視,也暴露出了智能電視的信息安全問題。
中怡康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智能電視零售量的滲透率是72.3%,在55英寸及以上的大尺寸產品中,滲透率更是達到了96.2%。智能系統基本已經成為彩電標配,在滲透率如此高的情況下,智能電視的隱私安全問題卻屢受詬病。
據美國科技資訊網CNET 2月9日報道,三星最新的智能電視因為將用戶語音隱私泄露給第三方的嫌疑被社會輿論推上風口浪尖,雖然在三星提供的隱私條款上明確的標注著:
請注意,智能語音識別系統能夠捕捉到您的語音,個人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敏感信息也會隨著捕捉到的數據一同傳輸到第三方。
但這樣的條款被安全研究員發現以后,還是在美國的社交網絡引起了一陣轟動。三星方面很快修改了相關條例,并作出回應。
三星發言人稱,語音數據一般僅為指令或是搜索內容,同時,用戶可以通過電視屏幕上是否有麥克風圖標出現,來判別語音識別系統是否被激活。至于隱私條款中涉及到的第三方,三星方面解釋稱,三星并不會保留語音記錄或是賣給第三方。
三星方面稱,“三星很注重用戶的個人隱私。三星智能電視采用行業標準的信息維護準則,其中就包括數據加密。這一措施能確保用戶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不會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收集或使用”。
其實早在2016年LG的智能電視也出現過類似的風波。一位使用LG智能電視的用戶發現自己觀看習慣信息竟然被收集,前提是他已經把相關的功能給關掉了。后來LG做了相關的修復,但在幾個月后卻發布了一個修訂的隱私條例(目前仍在使用),它在里面寫道:
為了可以得到智能電視的所有服務,你必須同意我們的隱私條例,讓你的LG智能電視和我們的系統有更多信息的交換。
這樣來看,消費者的知情權并沒有得到侵犯,只有在征得消費者許可的情況下,語音服務才會開啟,并且為了得到更好的服務,數據的傳輸和信息的交換也不可避免。看起來這樣強硬的隱私條款是無可厚非,但是已經不少用戶表示,“如果不開啟語音,買智能電視有啥用?”、“在自己家還不能隨意點了?”。用戶已經為語言服務買單,卻不能愉快的用,這樣真的好嗎?
然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除了通過錄音、攝像這種名正言順搜集用戶信息的方式,智能電視還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泄露的可能性:軟件追蹤、接入病毒、系統漏洞入侵等等,都可能泄露個人隱私,甚至威脅人身及財產安全。這并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智能電視變得如同智能手機、電腦一樣開放時而產生的代價。
在大數據時代,用戶個人的身份特征和消費習慣都變成可以存儲、可以處理、可以深挖及可以整合利用的各種數據。當用戶信息足收集的夠詳細,用戶在現實生活中接近互聯網上的“裸奔”的隱患也就越大,而在巨大隱患背后是用戶隱私保護意識薄弱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的缺失。
有報道稱,目前國內家用電器僅有GB/T 28219-2011《智能家用電器的智能化技術通則》一個通用標準,正文內容不足5頁,主要規定了“智能家用電器的智能化技術及智能特性檢測與評價的條件、方法和要求”。不僅內容匱乏,并且制定時間相對久遠,對現在相當“豐滿”的智能家電市場,很難說有約束和規范效果。
此時不禁聯想到最近引發熱議的蘋果拒絕給FBI開后門的事件。概括的說就是,美國司法部為收集證據命令蘋果公司解鎖某嫌犯的蘋果手機,但遭到了蘋果公司的拒絕。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在公開信中回應道,調查人員和法官所尋求的“解密”手段,等同于配置了一把“萬能鑰匙”,可以解鎖蘋果所有的智能手機。一旦開了“后門”,就是給了黑客侵犯用戶隱私的機會。因此,蘋果現在沒有,今后也不會創制這種“后門”。如果這算是一種營銷策略,那應當給蘋果公司打滿分。
安全問題嚴重阻礙了智能電視的發展,但是不能因為智能電視的安全隱患就放棄享受其開放性帶來的便捷的體驗。這個萬物終將連接起來的世界并不可怕,或許在未來,懂得如何保護和使用個人數據將變得如識字一樣重要。不過,在這之前,企業的“不作惡”和完善的法律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好消息是,不少與智能家電相關的標準都在制定中,而諸如蘋果這般拒絕開后門的企業也都在為用戶的信息安全在不斷努力,來獲得消費者的信任。而消費者自身也需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相信在未來,包括智能電視在內的智能家居的數據收集行為會受到適當的監管,讓企業能夠創新、消費者可以保護隱私。當然,這必將是一個漫長且又需要反復權衡利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