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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微信近期對微商分銷的重拳打擊讓一條寄生于移動社交軟件中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面,但這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中國經營報》記者日前獲得的一份報告顯示,這種以微信、QQ群等發生的“微傳銷”正在監管真空下迅速膨脹,保守估計參與人員已達千萬人以上,涉及金額數千億元,無論人數和金額都遠遠超出傳統傳銷,潛藏巨大金融系統性風險和社會危害。
這份由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發布的關于新型網絡傳銷的報告,是我國首個系統研究和闡述新型網絡傳銷(微傳銷)的調研報告。該中心主任、本報告作者武長海認為,微傳銷通過搭互聯網金融便車,已成為潛藏在移動社群中的毒瘤。他希望業界和社會能夠了解微傳銷的形式和危害,進行預警,監管層也應盡早制定相關法規。
微傳銷膨脹迅速已占半壁江山
上世紀90年代產生傳入國內的傳銷產業,正在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而發生演變,經歷了傳統線下傳銷、第一代網絡傳銷和第二代網絡傳銷三個階段。當前,以限制人身自由、上課“洗腦”、昂貴產品為媒介的傳統傳銷方式日漸式微,以移動社交軟件平臺為第二代網絡傳銷即新型網絡傳銷成為傳銷的主要形式。
武長海認為,微傳銷是以智能手機為工具,以微信、QQ、微視、微博、博客、陌陌及其他微軟件等為平臺,以電子商務、網上創投、網上股權投資、微信營銷、微商、虛擬貨幣、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費旅游等旗號為內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行卡以及其他支付工具為資金流轉工具的傳銷活動。
2015年是我國頒布實施《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10周年之際。據不完全統計,兩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傳銷案件21904件,案值62.38億元,罰沒金額9.9億元,已送司法機關案件2251件,9668人?!半m然全國范圍內規?;?、公開化的傳銷活動得到有效遏制,但新型的網絡傳銷即微傳銷卻由于發起靈活,傳播速度快,參與人員隱蔽,資金轉移方便,發現和查處難度大而成為當前打擊傳銷領域的最大挑戰?!蔽溟L海表示。
“這些新型網絡傳銷無實體項目支撐、無明確投資標的、無實體機構,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具有隱蔽性和靈活性等特點,傳銷組織者只要建一個微信群或QQ群即可組織傳銷,參與者通過手機移動端每時每刻都可以參與,非常便捷?!眻蟾嬷赋觥?
武長海經過調研發現,在這些微傳銷中,有的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實施網絡傳銷活動,有的以創業、投資為由頭實施網絡傳銷活動,還有的打著“微信營銷”“微商”等旗號,以微信、微商為平臺進行傳銷。
以微信營銷為例,即利用高額提成的騙局,將一些質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價賣出。在全國首例微信傳銷案中,所謂的“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宣傳交59800元代理費,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拉更多人來聽課,就能月入百萬。打著“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臺,通過偽裝成微信營銷、免費授課的形式,在十余個城市組織非法傳銷。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非實名平臺助推金融傳銷騙局
事實上,如果仔細辨別,則可以發現在偽裝形式之下,微傳銷并沒有改變傳銷的本質——“交入門費”“拉人頭”和“組成層級團隊計酬”等。根據報告分析,大部分微傳銷平臺具有幾大普遍特征:首先,平臺和公司未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不具備合法資質,系非法機構;其次,沒有經營實體、不具理財產品發售資質;運作模式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特征。第三,傳播速度快,迷惑性、利誘性和隱蔽性強。此外還具有明顯的跨地區和跨國界性和偽互聯網金融性。
“微傳銷平臺既不滿足互聯網金融的形式要求,也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的實質要求,是假借金融創新‘搭便車’的偽互聯網金融?!蔽溟L海認為。
報告指出,從微傳銷的發展趨勢看,金融性越來越強,“脫媒”特征明顯,虛擬貨幣傳銷和“金融互助”傳銷就是典型案例,并且在微傳銷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大。
武長海通過調研發現,2012年后國內開始大量出現打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非法傳銷的案例,例如百川幣、SMI、MBI、馬克幣、貝塔幣等?!坝冒俣人阉鳌摂M貨幣傳銷’可以看到近50萬條相關信息,而且出現的都是破獲的一些虛擬貨幣傳銷大案要案的相關信息?!蔽溟L海透露,這些所謂的“虛擬貨幣”都有一個顯著特征,都是打著創新的幌子,許以用戶高額的回報,實則就是傳銷騙局。而因其案值和參與人員數量極大,造成的社會危害不同于一般的傳銷,同時具有破壞金融秩序的特點。
另一種值得注意的形式則是“金融互助”傳銷。從2015年起,這一形式成為微傳銷的主流。據武長海調查,這類平臺多以“互助”“慈善”“復利”為噱頭,無實體項目支撐、無明確投資標的、無實體機構,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宣傳推廣、資金運轉等活動完全依托網絡進行。
2016年6月中旬統計顯示,僅在微信上點“金融互助”的搜索,即可搜到200余個推廣微信公眾號和大量的微信交流群。而在百度搜索引擎上鍵入“金融互助”進行搜索,相關信息達到487萬多項。一些網店大量存在出售“金融互助”平臺源碼、系統開發的店鋪。“實際的金融互助投資平臺數量之大,影響范圍之廣,參與人數之眾超出我們的想象,難以精確估算?!蔽溟L海表示。
在其看來,“金融互助的泛濫或與2013年下半年微信支付的上線相關,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功能,極大地方便了金融傳銷中錢幣快速流轉的需求。”報告認為,以微信等社交軟件為例,在社交基礎上快速發展起金融支付和清算業務,但大量非實名用戶的存在,為寄生在這些平臺上的金融互助投資傳銷平臺帶去極大的隱蔽性,伴隨著參與人員流動性、跨區域性和跨境性等特點,再加上相關法律的滯后性,以及對金融互助投資平臺的定性和取證等難以確定,監管難度非常大,導致了金融互助平臺的非理性繁榮。
急需政策市場雙管齊下
事實上,金融互助具有詐騙和金融傳銷的性質,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多次發出警示,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報告指出,截至目前“金融互助”等微傳銷在國內參與人員達數百萬人,涉及金額達數千億元。一旦這些平臺大面積出現問題,上千億元的金錢被不法分子騙走,容易引發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不僅會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將直接危害社會穩定。
微傳銷在我國“野蠻生長”的原因,則來自于監管和市場等多方面。報告認為,首先金融傳銷的法律法規缺位,現有法律難以發揮作用,導致金融傳銷在法律不能觸及的空白地帶滋長和蔓延,而且量刑較輕。第二,微信、QQ和微信支付此前的非實名制,是助長微傳銷的最重要原因之一,一定程度上成為傳銷的溫床?!拔⑿胖Ц独硇耪撋鲜强梢詾楣病⒐ど痰炔樘幬麂N提供有力幫助的。但在2016年7月1日以前,微信支付是非實名的,因此能夠提供的辦案線索有限。但在7月1日以后是否能嚴格履行央行實名制規定,實名賬戶分級是否嚴格也關系到未來對于此類傳銷的打擊難度?!蔽溟L海指出。此外,報告認為也要注意到我國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投資渠道狹窄、投資者教育缺失以及政府對微傳銷認識不足,金融監管更側重結構監管而非金融監管以及涉案原因復雜,監管責任劃分不明確等因素。
而對于如何在未來進一步加強針對微傳銷的預防和監管,報告建議,可通過加強微信等社交平臺自我審查、管控力度,落實實名制規定,運用大數據優勢進行技術分析和甄別,加強自律和內部監管;其次也要注意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協同監管,打破行業壁壘,充分發揮金融監管的主體作用,著力消除信息不對稱;在此基礎上,還應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等高科技手段實施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