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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中國國務院10月13日公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批準人民銀行、中央宣傳部等17個部門聯合行動,開展整治,以期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
談及具體整治工作,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應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對六大重點領域進行整治。
首先,P2P網絡借貸領域的整治重點是落實網絡借貸機構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網絡借貸機構突破信息中介職能定位開展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活動。
其次,股權眾籌領域的專項整治強調了不得擅自公開發行股票、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要求。
對于互聯網保險領域來說,整治重點在于互聯網高現金價值業務、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跨界開展業務及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第三方支付領域的整治重點則是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風險和跨機構清算業務,以及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為,第三方支付領域已實行業務許可,對于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將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的整治重點是具有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質但開展業務不規范的互聯網企業,以及未取得資產管理等金融業務資質但跨界開展金融活動的互聯網企業。
此外,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的整治重點是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金融廣告等。
如此大規模嚴要求的專項整治是否會扼殺互聯網金融創新呢?
上述負責人強調,專項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轉、糾正互聯網金融某些業態創新“跑偏”的局面,對借創新之名行違法違規活動之實的機構予以清理規范,對開展有益創新、合法合規經營的機構予以支持保護,引導互聯網金融行業步入正確創新軌道。
該負責人表示,從長遠看,整治目標是實現規范與發展并舉、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促進中國互聯網金融規范有序健康發展,切實發揮互聯網金融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