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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央廣網北京11月1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愈演愈烈,公安機關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也是不斷加大。數據顯示,今年1至9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7萬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4.3萬名,為群眾避免損失47.5億元。
然而,詐騙手法太多、花樣翻新,群眾識別起來依然非常困難;不少受害人在上當受騙之后,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錯過了減少損失的最佳時機。今天我們請到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就有關問題進行解答。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做客《今天我值班》
此前,手機號、銀行卡實名制的執行并不理想。從以往辦理的案件來看,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這方面的漏洞如何填補?
對此,陳士渠指出,針對電信網絡詐騙中作案手機號碼和銀行卡存在“不實名、假實名”的突出問題,工信部于2016年11月4日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防范和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一是加快完成未實名電話存量用戶身份信息補登記。確保2016年年底前要達到100%,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補登記的,一律停機;二是從嚴做好新入網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轉售企業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措施,確保電話用戶登記信息真實、準確、可溯源。三是嚴格限制一證多卡。同一用戶在同一基礎電信企業或同一移動轉售企業全國范圍內辦理使用的移動電話卡達到5張的,該企業不得為其開辦新的電話卡;四是強化行業卡實名登記管理。五是嚴格落實代理渠道電話實名制管理要求。
2016年9月30日,人民銀行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一是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二是暫停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的業務。三是建立對買賣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冒名開戶的懲戒機制。四是加強對冒名開戶的懲戒力度。五是建立單位開戶審慎核實機制。六是加強對異常開戶行為的審核。七是嚴格聯系電話號碼與身份證件號碼的對應關系。上面這些制度和規定都是比較實、比較硬的措施,相信隨著銀行、電信等行業部門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各項措施不斷落實,手機卡、銀行卡實名制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在電信詐騙案件發生后,是否有可能倒查電信企業、銀行、支付機構等企業責任落實情況?他們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陳士渠表示,今年9月23日,國務院召開了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第三次部際聯席會議。會上,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明確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過程中,要開展“一案雙查”。也就是說,公安機關除了要抓獲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嫌疑人外,還要追查涉案銀行卡、電話卡、電話線路、服務器的來源,追查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國務院聯席辦今年3月30日下發《防范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建立信息流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工信部要加強行業監管,督促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嚴格遵守電信行業各項文件規定,堅決落實手機、寬帶、“一號通”、“400”、“商務總機”等實名制。對新推出的電信業務,要保證快速準確溯源。因使用非實名手機、寬帶、“一號通”、“400”、“商務總機”等給群眾造成損失,相關企業或人員存在明顯過錯,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二是要建立資金流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加強行業監管,要求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銀行賬號、支付賬戶、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工商總局要盡快解決深圳等地網上虛假注冊公司的問題。對新推出的金融業務,要保證快速準確溯源。因使用非實名銀行賬號、支付賬戶、特約商戶給人民群眾造成損失,相關企業或人員存在明顯過錯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今年以來,各地都成立了反詐騙中心,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逐漸發揮主體作用。但對群眾來說還比較陌生。那么,反詐中心到底如何運作的呢?
陳士渠介紹說,建設反詐騙中心應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各級公安機關在偵辦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其實質是整合公安機關內部各警種資源以及銀行業、電信企業、互聯網企業等外部資源,共同合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體來說:首先,反詐騙中心設在各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公安機關各警種和各大商業銀行及電信、聯通、移動三大電信運營商要派員進駐,帶著資源和權限,承擔相應任務。其次,反詐騙中心要具備詐騙電話快速攔截和涉案資金快速止付、案件信息流資金流查詢、研判串并和組織偵查打擊的能力。第三,反詐騙中心要具備一定規模,要有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必要裝備、信息資源和辦公場所,能夠承擔本地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組織指揮任務。第四,要強化對下協調與指揮,充分發揮組織優勢、資源優勢,自上而下統一組織案件偵辦工作。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成省級反詐騙中心,其中吉林、山西、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河南、陜西、貴州等地的市級反詐騙中心已全部建成。全國共有181個城市建成反詐騙中心。
近期出臺了一系列文件,規范了緊急止付、追贓返贓等工作,這是否意味著接下來如果被詐騙的話,被詐騙款項能全部追回?受害人如何盡可能減少損失?
對此,陳士渠指出,近年來,公安部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就電信網絡詐騙涉案贓款緊急止付和追贓返贓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協調銀監會與資金流查控平臺架設專線,改造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偵辦平臺,實現了全國基層接處警部門對涉案銀行賬號的緊急止付。截至目前,通過平臺已成功止付11.8萬個銀行賬號,凍結了涉案贓款11.8億元。二是與人民銀行建立了電信詐騙涉案賬戶緊急止付機制,配套研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交易風險管理平臺,可實現對銀行賬戶的48小時緊急止付。目前該平臺已有1254家銀行介入,12月31日前實現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入。截至目前,通過平臺已成功止付3.1萬個銀行賬號,凍結涉案贓款5.6億元。三是推動出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贓款返還規定。9月18日,公安部會同銀監會制定出臺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實行按比例溯源返還。截至目前,北京、江蘇、福建、廣東等地公安機關先后發還事主被騙款項1億余元。
陳士渠指出,有了這些規定和措施,并不意味著被詐騙款項就能全部追回,因為詐騙團伙往往會有專業的洗錢團伙為其轉賬和取款,數分鐘內就能將涉案贓款分解至多張銀行卡,進而在境內外ATM機上提現。有時候,受害人發覺上當受騙報案時,往往已過去很長時間。因此,為了最大限度挽回損失,公安部10月17日發布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報案注意事項,一旦被騙,應該按以下步驟向公安機關報案:第一步,準確記錄騙子的賬號、賬戶姓名。第二步,盡快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第三步,將騙子的賬號、賬戶姓名等提供給民警,由公安機關進行緊急止付。此后,還要回憶被騙詳細過程,配合民警做好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