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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來源:中國文化傳媒網
個人所有隱私信息,包括開房記錄、名下資產、乘坐航班,甚至網吧上網記錄信息,只要有人付錢,就可以輕易被查到。這是否讓你不寒而栗?還有,四大銀行存款記錄,手機實時定位,手機通話記錄,他們也都能查到,而且聲稱7天×24小時不間斷服務。近日,南都記者在網上只花費700元就買到了同事的上述信息,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軟件為這樣的服務提供擔保,整個交易已躍升到了“平臺化”的地步。(南都報)
個人隱私無法保障 泄露途徑五花八門
上述新聞中,交易雙方線下談好再到平臺上支付,有的虛假包裝改換名目在主流網站進行交易。此外,記者在QQ搜索定位服務,發現有不少提供此項服務的公眾號,聲稱只要有手機號碼或QQ微信等,就可以進行定位。令人吃驚的是,此類服務竟然還有專門的第三方擔保平臺,該平臺上的介紹稱,當買家付款后,款項被平臺監管,賣家不能使用和提款,須買家進行確認后,錢才能解凍到賣家可用賬戶。
隨著網絡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如今,我們通過手機可以完成購物、交友、辦公……但與之相伴必然存在著一定風險,如賬戶密碼被修改、資金被轉走等等,個人隱私泄露途徑五花八門。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共有手機用戶12.93億戶,手機已經成為我國網民的第一大上網終端。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手機遭到惡意軟件攻擊的數量也不斷攀升,隱私泄露已經司空見慣。這些信息主要包括個人位置信息、通信信息、賬號密碼信息、存儲文件信息等四大類。
去年7月,2015年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論壇發布了《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5)》?!秷蟾妗凤@示,近一年來,網民因個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詐騙信息等現象導致總體損失約805億元,人均124元。其中,78.2%的網民個人身份信息被泄露過,包括網民的姓名、學歷、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63.4%的網民個人網上活動信息被泄露過,包括通話記錄、網購記錄、網站瀏覽痕跡、IP地址、軟件使用痕跡及地理位置等。
此外,在巨大利益驅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大肆販賣個人信息,從傳統的工商、銀行、電信、醫療等部門向教育、快遞、電商等各行各業迅速蔓延,已經形成了龐大的“灰色”產業鏈。2014年12月,130萬條考研報名數據被曝在網上打包銷售;圓通快遞近百萬條快遞單個人信息也曾在網絡上公開出售;網購者的物流信息、商品信息更是不法分子交易的“熱門商品”。愈演愈烈的個人信息非法買賣行為令廣大群眾在經濟、精神和名譽等方面遭受巨大損失。
個人信息泄露折射監管缺位
因個人信息泄露,釀成的悲劇也不乏。此前,因遭遇電信詐騙致山東大學生死亡的事件讓人悲憤不已,這一事件不能不讓我們再次追問:是黑客太強大還是信息防護根本沒有做到位?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分析,個人信息倒賣濫用既包括掌握個人信息的部門因各種原因泄露的個人信息,也包括詐騙團伙通過內外勾結所非法套取和購取的個人信息。在我國現階段,掌握個人信息的部門眾多,如行政司法機構、金融機構、移動運營商等。個人信息被倒賣濫用的根本原因是公眾個人信息保護法治觀念淡薄,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滯后,個人信息使用的依法監管缺位。
互聯網時代,無論公共機構還是市場主體,都在積累著大量的個人信息,信息大數據的使用更是激發了新的經營模式和企業形態。盡管維護信息安全已是共識,但或者出于成本考慮、或者因為安全意識不高、責任感缺乏,很多機構要么在信息保護上并沒有做到最大化,從而讓大數據的使用和抓取為所欲為。提升責任感,增強安全意識,靠運營機構的自覺和努力還遠遠不夠,更要靠法規的推動和倒逼。
專家:《刑法》對出售他人信息犯罪行為規定應細致量化
新出臺的《刑法修正案(九)》將《刑法》第253條之一修改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狈蓪<艺J為,和《憲法》、民法、行政法一樣,它并沒有對公民的個人信息做出具體解釋,而作為區別“罪與非罪”的界限——“情節是否嚴重”也缺乏明確的界定范圍。
專家建議,應將《刑法》對犯罪行為的規定細致量化,同時,《憲法》、民法、行政法也要完善相關規定,才能構建完備的法律體系。目前,國家安標委正在立項,制定個人信息安全規范,這是參照國際慣例以及各國的主要做法,對于收集處理個人信息提出一些具體的要求。
閱讀延伸:歐盟和美國如何應對個人信息泄露
1、歐盟1995年制定了世界上最嚴格的個人數據保護的規定,規定要求,個人網絡上留下的痕跡網站必須刪除。
2、美國有30多個州通過了數據泄露通知法律,企業,運營商等第三方只要泄露他人信息之后,就必須通知到每一個人,用加大企業成本的方式來保護個人信息。
3、德國實行統一交叉的立法模式,制定專門的法律條案,對公民的個人信息進行整體歸類,避免了法律的零散化和相互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