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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來源:人民法院報
5名家住廣西賓陽等地的年輕農民,從網上購買“木馬程序”和他人手機通訊錄后,冒充朋友向通訊錄中的號碼發送攜帶“木馬程序”的短信,短信一旦被點擊,手機隨即中木馬病毒,自動將通訊錄、短信、驗證碼等發送到木馬綁定的郵箱和手機,進一步獲取他人銀行卡及身份信息,后通過網絡消費平臺盜刷他人銀行卡內資金。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新型網絡詐騙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覃鳳達等5名被告人分別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10萬元至2萬元不等。
2015年9月至11月26日間,被告人覃鳳達在家中利用互聯網向被告人張兆許等人購買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程序后,通過筆記本電腦、短信群發器向全國安卓操作系統的手機用戶發送該程序鏈接,以控制對方手機信息系統,從而獲取對方手機信息系統內的通訊錄、短信等數據,并通過通訊錄、短信等數據獲取被害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后由被告人羅志康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獲取的信用卡信息。
同年11月2日和19日,被告人覃健鋼、覃印財先后到被告人覃鳳達家中,按照覃鳳達提供的信息購買木馬病毒,再利用覃鳳達提供的他人手機號碼,共同使用覃鳳達提供的銀行賬戶和網絡,各自單獨通過筆記本電腦、短信群發器向全國安卓操作系統的手機用戶發送該程序鏈接,實施詐騙。
期間,被告人覃鳳達、覃健鋼、覃印財為非法控制手機通訊設備獲取有關數據,向全國范圍內的不特定手機用戶發送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程序。其中被告人覃鳳達非法控制1231臺計算機信息系統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并從非法控制的12臺計算機系統中詐騙他人錢財16.5萬余元;被告人覃健鋼非法控制65臺計算機信息系統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并從非法控制的1臺計算機系統中詐騙他人錢財6499元,被告人覃印財非法控制137臺計算機信息系統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
法院認為,根據2016年12月19日頒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被告人覃鳳達、覃健鋼、羅志康以木馬程序鏈接的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其中被告人覃鳳達犯罪數額為16.5萬余元,數額巨大,被告人覃健鋼犯罪數額為6499元,數額較大,被告人羅志康犯罪數額為16.9萬余元,數額巨大,被告人覃鳳達、覃健鋼、羅志康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覃鳳達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1219臺,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覃健鋼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64臺,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情節嚴重;被告人覃印財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137臺,并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情節特別嚴重。3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告人張兆許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多次向被告人覃鳳達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違法所得9000元,其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5名被告人歸案后及庭審中均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均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