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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公訴機關指控,25歲的趙某,本是某村農民。因想掙錢,遂聯系在南寧市的表哥幫其租了一套樓房從事QQ詐騙。趙某專門看準在外國留學的學生下手,以木馬盜取留學生的QQ號。成功后,便登陸QQ以被盜人的身份與留學生家屬聊天套取信息,時機成熟時便謊稱國外同學因家里有急事需幫忙匯錢,因自己沒有時間,需要家屬在國內將錢打到同學家的賬戶上。通過這種方法,趙某在3個月的時間里,騙了3家共計10余萬元。留學生的家人發現被騙后及時報了警,最終趙某與吳某在廣西所租的樓房內被抓獲。
辯護人認為,對指控事實和罪名無異議。但因趙某、吳某犯罪情節較簡單,主觀惡性及社會影響較小,且都是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對被害人予以賠償,詐騙錢款已經退還,有悔罪表現。且吳某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適用緩刑。
公訴機關認為,因趙某和吳某通過木馬程序盜取QQ號進行詐騙,趙某詐騙數額為113200元;吳某明知趙某實施詐騙行為,依舊為其提供房屋,并得贓款600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構成詐騙罪。鑒于二被告人都是初犯,歸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考慮二被告人已將受害人的損失全部彌補,法院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據此,密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