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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2011年12月16日,女青年李某到市中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一中隊報案,稱她被一位大連市的公務員詐騙200多萬元。李某對民警說,2010年11月的一天,她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大連男子蘆某,蘆某稱自己是大連市的一個公務員,能以低價幫李某購買一輛價值60余萬的保時捷轎車,李某信以為真,她于2011年2月分兩次匯給蘆某27萬元購車款。蘆某收到錢后,以車輛正在抵押和修理為理由,至今沒有將車輛交付李某。2011年2月至7月,蘆某稱自己以“大連贏達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湖南某發電公司的簽訂煤炭購銷合同,讓李某投資,并稱投資100萬每月能掙40萬。為了掙錢,李某于2011年3月10日與蘆某在濟南簽訂《合伙投資合同》,共同投資所謂“大連贏達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的煤炭經營和運輸業務。李某以自己的房子抵押借錢,于當年3月份和6月份先后匯給蘆某117萬元和70萬元。半年過去了,當李某向蘆某要錢時,蘆某以種種理由推托。李某到大連市工商局查詢“大連贏達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的信息,結果該公司根本沒有注冊。意識到上當受騙后,李某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對此案開展調查。2012年3月7日,市中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一中隊民警赴大連將犯罪嫌疑人蘆某抓獲押回濟南。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蘆某現年30歲,大連市人,無業,曾為某單位公務員,2010年被辭退。他對冒充公務員詐騙李某20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蘆某被市中分局經偵大隊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