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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今年3月,李某被一個QQ群加為好友,一個自稱群內“老師”的群友“江文”,向其推銷炒股軟件。在其游說下,李某向“江文”提供的個人賬戶兩次匯款5.8萬元,購買了其推薦的炒股軟件?!敖摹备f再交3萬元就可以跟公司老總“泰有才”炒股。
“泰有才”是張某的QQ昵稱,在QQ群中兜售的炒股軟件都是張某自己編寫的。炒股軟件從8800元的數據版,到1.68萬元的題材版,再到2.38萬元的最高版,實際只是換個名稱和外觀。
李某在第三次匯款后,“泰有才”給他介紹了一支股票?!疤┯胁拧备嬖V李某如果再交5萬元,就可以跟全國“老總”一起炒股,并且保證一個月收益在8萬至12萬。
據了解,張某及其成立的公司均沒有證券投資咨詢資格。張某等人以出售炒股軟件為幌子進行的個股評論和推薦,屬于證券投資咨詢。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咨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經營資格和從業資格。
辦案檢察官提醒,炒股軟件實質上是通過對股市行情數據的統計,讓股民更直觀地分析大盤和個股。盡管披著高科技的外衣,但炒股軟件只是一個工具,有其固有的缺陷,股民不能盲目迷信軟件。進行證券投資咨詢應選擇中國證監會公布的有資格的公司,而不能接受任何無資格的公司或個人的有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