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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德國 2003年就通過了《聯邦反垃圾郵件法案》(包括短信)。法案規定,任何機構向用戶發送推銷商品和服務的手機短信,都得經過用戶的書面同意,而從21時至次日8時發送的廣告需再次征得用戶同意。即使用戶同意了,商家短信也得注明是“廣告”字樣。
德國政府和監察部門還成立了監督垃圾郵件和垃圾短信的“處理中心”,用戶可以隨時進行舉報。濫發垃圾郵件和短信者,將被處以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前不久,德國一家叫德比特的電信公司向對手用戶發送了1萬多條短信和3萬多封郵件,宣傳自己的優惠措施。由于該行為屬于濫發廣告郵件和短信,該公司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德國在保護用戶個人信息上也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70年,德國黑森州就頒布了《數據保護法》,為全球開辟了一個新立法領域。德國全球性的《聯邦數據保護法》也在1977年出臺,之后數次修訂。
英國:亂發廣告,手機號被封殺。
目前,英國除了制定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垃圾短信和電子郵件的管理和處罰外,也積極地研究新技術阻止電子“垃圾”的影響。
全球移動通訊系統(GSM)協會業務發展副總裁布拉德德格林表示,在英國,雖然垃圾短信占用戶發送全部短信的比例不到10%,但英國信息專員辦公室仍在近3個月內沒收了 2萬張發送垃圾短信的手機 SIM卡,這些垃圾短信都是由曼徹斯特的一家公司發出的。該公司被指控操作SIM卡銀行,用無注冊的充值SIM卡通過硬件設備自動發送大量垃圾短信。接收到垃圾短信的用戶,如果不愿接受該短信,可直接回復“stop(停止)”。一旦手機用戶回復短信,用戶的手機號碼、信息將被記錄,之后詐騙公司將該信息轉交給其他的營銷公司。信息專員辦公室已鎖定發送該垃圾短信的公司,并向其發出搜查令。對于這一非法行為,信息專員辦公室表示將向其個人或公司發出高達50萬英鎊的巨額罰款。
日本:嚴禁泄露個人信息。
2003年,日本《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法律規定個人信息管理公司等部門如果不采取保護個人信息措施的話,就會受到刑罰。保護法除對個人信息管理者本身的保護義務進行詳細規定之外,也嚴禁其對外泄露。違反者將按照情節予以追究法律責任,最多可被處以 6個月以下徒刑再加上罰款等。個人也可以起訴違法公司或個人。京都的宇治市就因為泄露了市民個人信息,被市民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該市賠償被泄露人員1.5萬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