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成功,感謝您的反饋!
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今年6月,42歲的趙春喜從老家長葛來到鄭州,結識了“小敏”、“老八”等4人,5人都沒工作,趙春喜提議在網上查找企業發布的招商信息,借簽合同騙取“好處費”。
9月初,趙春喜在阿里巴巴網站看到無錫一家翻譯公司發布的廣告,就以某事業單位業務經理的名義聯系該公司,稱其單位需要5名德語翻譯。9月11日,翻譯公司派出兩名業務負責人赴鄭。見面后,趙春喜帶著兩人來到花園路一家酒店,然后,由“小敏”等人假扮的“招標辦主任”、“財務處處長”等“領導”紛紛登場。
酒過三巡,趙春喜把一名業務負責人戴某叫到一邊,暗示他給在座“領導”買些煙酒,事兒就好辦了。戴某遂到附近煙酒店,買來八條中華,四瓶汾酒,又到附近一家商場,買下一枚近3000元的金戒指,分別送給幾位“領導”。
次日,等著簽合同的戴某發現無法聯系上趙春喜等人,才發覺上當并報警。戴某共被騙取煙酒等財物共計17220元。
警方調取案發周邊視頻錄像后,鎖定了嫌疑人趙春喜等人。9月20日晚,趙春喜5人在農業路一家酒店,和鎮江某機械廠派來的負責人洽談“購買機械設備”事宜,該負責人剛買來4瓶汾酒,正要和“領導”開喝,便衣警察就趕到現場,將在座5名“領導”一舉抓獲。
據調查,趙春喜等5人以同樣手段作案4起,騙取4名受害人煙酒、紅包等共計4萬余元。
鄭州豐產路派出所案偵大隊副大隊長喻洗提醒:企業在交易前應到買方公司、單位實地考察,核實其身份及相關資質后再談生意,避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