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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互聯網的普及運用使得網絡廣告頻繁地出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同時,違法的網絡廣告時有發生且趨于增多,互聯網的虛擬性使得違法的網絡廣告案件與以相對具體的實物為載體的普通違法廣告案件相比較有了不同的特性,給工商部門查處此類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現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8條:“對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媒介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異地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有困難的,可以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的違法情況移交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鄙鲜鲆幎鞔_了網絡違法廣告案件實行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機關管轄的原則。因此,廣告發布者身份的確定,對于此類違法廣告案件來說意義重大,而在實踐工作中對廣告發布者身份如何確定的方法又存有爭議,筆者結合具體的案件談談自己的觀點。
案情:2011年3月,A市甲紡織品有限公司與B市乙網絡科技推廣股份有限公司、B市丙網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期限為5年的合同,約定乙、丙兩公司向甲公司有償提供數字商務平臺Z應用系統,甲公司有權使用的系統模塊有:一、核心系統中的內貿版核心系統;二、基礎功能中的內容管理系統、商品管理系統;三、服務功能中的在線客服系統(另加留言管理系統)。乙、丙方負責甲方配套網站界面設計制作。類型為經濟型,包括1個形象首頁、1個模版設計、6個內頁(單語言版本、單風格設計)。合同規定:“在本合同項下,乙、丙通過互聯網提供基于平臺運營的Z模塊化產品以及配套網站界面的設計制作,其中,乙負責Z(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模塊等)的技術研發、技術運營維護與支持、網站界面的設計制作等;丙方負責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ISP)等。乙、丙方完成網站界面的設計制作工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網站界面的樣式,有關甲方的文字、圖片、照片等的版權以及甲方所購的Z產品模塊的管理權歸甲方所有?!蓖瑫r約定,乙方和丙方是同一集團的下屬企業,在此共同行使和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授權乙方各分公司承擔乙方的各項義務、代收本合同款項。
2012年3月25日,A市工商局在互聯網廣告的監管過程中發現A市甲紡織品有限公司網站界面上出現違法廣告,依法查處。案件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詢問相關人員后發現:一、2011年3月,A市甲紡織品有限公司與B市乙網絡科技推廣股份有限公司、B市丙企業網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期限為5年的合同,是B市乙公司的駐A市的戊分公司依乙、丙公司的授權與甲公司簽訂的;二、B市乙公司、丙公司地址相同,電話及傳真號碼完全相同;三、甲公司先后簽署了由乙、丙公司提供的《網站界面設計認可書》、《網站驗收確認書》。由于合同僅明確了網站界面的設計者為乙公司,廣告的發布者是誰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認定上述違法廣告發布者的身份成了爭議焦點。執法人員爭論不斷,形成了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依現有的證據材料不能認定誰是廣告的發布者;第二種意見認為:乙是發布者,理由,其是網站界面的設計者,對合同中約定丙的互聯網接入服務行為也負有責任;第三種意見認為:丙是發布者,理由,合同中約定的丙互聯網接入服務行為即是發布行為。
筆者認為,上述網絡違法廣告案件中廣告發布者身份的認定,應通過分析所取得的證據來全面考查。
?。ㄒ唬┍景钢斜净ヂ摼W的接入服務行為的性質是什么?A市甲公司向乙、丙公司購買數字商務平臺Z應用系統,目的就是利用其提供的1個形象首頁、1個模版設計、6個內頁來為本企業作更廣泛的產品宣傳(甲所購的是內貿版核心系統,其范圍應為全國),以期達到產銷兩旺的目的。一個企業的網站只有接入到互聯網才能融入其中,為相關的公眾(網民以及其他客戶)所知悉。所以,本案中丙公司的接入服務即為發布廣告的行為,但它與一般的發布又不相同。丙公司的發布與網民或其他網絡客戶發布的區分,應該以網絡管理權限為分界線,網絡管理權限劃分中發布權只能由丙公司行使的才能認定為丙公司的發布,否則,不能認定為丙的發布行為。
?。ǘ┏霈F了違法廣告的網站界面與原始設計的網站界面是否同一?1、出現違法廣告的網站界面與原始設計的網站界面相同:本案中所謂的原始設計的網站界面,其直接依據是《網站界面設計認可書》,簽訂認可書確認的網站界面的發布者是丙公司。簽訂認可書后的網站界面變更如是甲公司可以自主決定,并有權上傳于互聯網的,廣告發布者應是甲公司;簽訂認可書后的網站界面變更如甲公司可以自主決定,但上傳互聯網必須通過丙公司的行為才能實現的,丙公司仍然是該廣告的發布者。2、出現違法廣告的網站界面與原始設計的網站界面不相同的:如網站界面內容或其變更是甲公司能自主決定(包括網站的相關內容),并有權上傳互聯網的,甲公司是廣告的發布者;如網站界面內容或其變更是由甲公司決定并認可(包括網站的相關內容),而其無權上傳互聯網,必須通過丙公司才能上傳于互聯網的,丙公司即是該廣告的發布者。
?。ㄈ┤绫臼潜景高`法廣告的發布者,如何承擔責任?本案中與甲公司簽訂合同的是乙公司的駐A市的戊分公司,乙丙兩公司在合同中約定,乙方和丙方是同一集團的下屬企業,在此共同行使和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授權乙方各分公司承擔乙方的各項義務、代收本合同款項。因此,可以認定A市的戊分公司應承擔發布者的責任,丙戊責任的分擔由他們自己依法解決。
綜上所述,本案中A市甲紡織品有限公司網站界面上出現違法廣告,是《網站界面設計認可書》所認可的網站界面中的內容的,由本案合同約定的A市的戊分公司承擔違法廣告發布者的責任,非《網站界面設計認可書》所認可的網站界面中的內容的,甲公司按網絡管理權限能自由確定其內容或變更其內容,并有權上傳于互聯網的,確定或變更的部分違反相關廣告管理法規的,甲公司應作為廣告發布者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