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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先生,您好,我是某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發現您的某銀行賬號已被罪犯分子利用,為保證您的賬號安全,請您將卡內存款轉入警方提供的安全賬號?!薄芭?,您好,我是移動公司的員工,您的電話欠費2000元,您可以通過轉賬方式繳費?!薄恢币詠恚芏嗍忻窠拥筋愃频脑p騙電話多會置之不理,但也有個別市民輕信,結果上當受騙造成經濟損失。近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堵卡點民警抓獲2名協助詐騙電話嫌疑人套取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二人隨身攜帶著利用他人身份證辦理的130張銀行卡。
4月6日15時許,東勝區北出口堵卡點民警對一輛開往呼和浩特市的大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乘客許某某、許某隨身攜帶的物品中有大量新辦理的銀行卡及他人身份證,遂將二人控制。
經審訊,福建籍犯罪嫌疑人許某某、許某交代,他們從“上線”提供的他人身份證中挑選年齡、照片與自己相貌相仿的身份證,后持選中的身份證在各地銀行辦理銀行卡。因辦理銀行卡的費用由“上線”提供,二人故將每張銀行卡按30元或50元的價格由“上線”回收。
據辦案民警介紹,很多不法分子實施電信、網絡金融詐騙時,都要求受害人將現金打入銀行卡,而這張銀行卡不可能用不法分子本人的身份證辦理,而是他們從網上購買的他人身份證辦理的。
犯罪分子是如何利用銀行卡實施詐騙的呢?第一步是購卡。以50元~300元收購銀行卡;第二步是出售。以350元~500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詐騙集團;第三步是詐騙。以電信詐騙的方式要求受害人將款轉到銀行卡上;第四步是逃脫。詐騙成功后,立即從銀行卡上取出現金,之后扔掉銀行卡,以逃避警方追查。
犯罪分子轉賬用的銀行卡又是從何而來呢?第一個環節是收購身份證。以找工作需要身份證為由,騙取他人的身份證,或在農村或向涉世不深的年輕人購買、租用,還有盜竊獲得或由專人從盜竊分子手中購得;第二個環節是出售收購的身份證。不法分子將收購的身份證再次出售或者租給專門從事辦理銀行卡業務的人員以牟取暴利;第三個環節是辦卡。持非法得來的身份證到全國各地的銀行辦理各種銀行卡;第四個環節是賣卡。在圈內中轉和交易,將銀行卡轉手到各詐騙團伙手中,這些銀行卡就成了犯罪分子所謂的“安全賬戶”。
犯罪嫌疑人許某某、許某通過不法渠道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并進行銷售,將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破壞銀行卡實名制管理,助長了電信詐騙、網絡金融詐騙等經濟案件的發生,同時也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許某某、許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東勝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