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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這起事件,讓社會各界再次把目光聚集到了網絡言論的規范與治理上來。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2012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國網絡微博用戶規模為3.09億,網民每天發表的論壇帖文和新聞評論達300多萬條,微博每天發布和轉發的信息超過2億條。到2012年年底,中國互聯網上網人數5.64億人,其中使用移動電話上網人數4.2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42.1%。在這個互聯網已經進入尋常百姓家的時代,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有麥克風,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不論文化程度高低、年齡大小,只要動動手指就能在網上表達個人的想法。但在逞一時痛快之時,個別網民也就容易忘了懸在頭上的法律之劍。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我國社會處于轉型期,社會矛盾錯綜復雜,利益主體和表達方式多元化,網絡上的信息也是良莠并存。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夾雜在普通網民之間,對一些普通新聞事件,煽動網民的不良心態,無端進行質疑,散布謠言,發泄對政府、社會的不滿,借此達到或實現個人的某種目的。網絡謠言的滋生、擴散和傳播,不僅損害了公民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而且破壞了政府公信力,損害了政府形象。有專家甚至認為,網絡謠言已成為互聯網世界里的最大“毒瘤”。
對于網絡謠言的防范和治理,我們可以要求政府主動及時全面公開權威信息,積極引導輿論;也可以要求網絡管理者盡到更加嚴格的審查注意義務。但更應借助法治手段,將遏制網絡謠言在內的社會輿論監管納入法治軌道。司法機關的介入,不但有助于及時地定紛止爭,凈化網絡環境,更重要的是,司法機關對于網絡不當言論以及謠言的最終處理,對于網民以及現實社會人們的行為都有一種指引、警示作用。近日甚囂塵上的北大教授孔慶東微博罵人案正是因為法院的一紙裁決,讓此事最終有了一個說法,也對網民起到了一個警醒作用。
去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加上現有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刑法等,我國在治理網絡言論方面已基本建立起了涵蓋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體系。在科學立法的基礎上,有關部門應加大對法律相應條款的宣傳,讓網民真正認識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上的寥寥幾句,動輒就有可能觸碰法律的底線。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需要明確的是,無論網上網下,造謠傳謠都不是言論自由。網民在享受言論自由這一基本權利的同時,應當理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避免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對于廣大網民來說,也應當從相關的司法案例中汲取教訓。否則,稍有不慎,賠禮道歉倒還是小事,一旦身陷囹圄就要悔恨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