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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大專畢業后,萬某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后閑來無事的萬某萌發了以助考名義在網上進行詐騙的念頭。2012年1月,萬某用其購買的一張署名為“韓某”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同年4月,其又用購買的一張署名為“蔡某”的身份證,分別辦理了兩張銀行卡。2012年9月,萬某通過QQ在網上發布消息,謊稱可以幫助考生獲取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前答案。后其以需要交納考試答案費、泄題保密費、密碼費為由,四次騙得被害人朱某等四人共計人民幣9600元,后被告人萬某并未提供答案給朱某,朱某便要求萬某退錢,遭到拒絕后,朱某報案。
2013年1月23日,被告人萬某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其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同日,公安人員在萬某的出租屋內進行搜查,從中搜查到“江某”“韓某”身份證各一張、銀行卡、電腦等若干物品,并進行了扣押。
案發后,萬某的家屬已退還了被害人朱某等人共計7200.11元人民幣,并取得了上述被害人的諒解。
東湖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96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萬某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能當庭認罪,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后其家屬賠償了部分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了諒解,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又逢一年高考季的來臨,廣大考生也應警惕各種以提供答案為誘餌的詐騙行為,誠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