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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一對夫婦從深圳來到我市習水縣,采用撥打語音電話、發手機短信的方式虛構中獎信息,向全國各地用戶狂發中獎短信,引誘他人上鉤實施詐騙。日前,習水縣法院依法審理了當地首例利用手機群發中獎短信進行詐騙的案件,被告人謝某、劉某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
去年7月中旬,貴州移動公司習水分公司發現習水縣土城鎮通訊基站網絡出現異常,當地群眾反映移動電話很難打出去,頻繁掉線。經調查,造成網絡“塞車”的原因是有人惡意撥打騷擾電話和發垃圾短信。移動公司通過對該基站覆蓋范圍進行監控,發現從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6日共計16天時間里,總話務量超過1500萬次,每小時話務量平均達到10萬次,多是垃圾短信和騷擾電話,遂向土城鎮派出所報案。
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找到了原因,原來是有人使用手機群發器狂發中獎詐騙信息,造成了網絡堵塞。警方在移動公司技術部門人員配合下,在土城鎮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謝某、劉某抓獲,當場繳獲了手機短信群發器及100多部舊手機、移動手機卡等作案工具。掌握到確鑿證據后,習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今年5月,當地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經查明,被告人謝某、劉某夫婦在深圳打工期間,經人介紹,掌握了使用手機信息進行詐騙的方法。兩人覺得這是一條“生財之道”,隨后,謝某花費10400元購買手機群發器及130多部諾基亞5110手機、7個充電器、1個變頻器、130多張移動手機卡,開始在深圳實施詐騙。后見當地打擊電信詐騙風聲較緊,2012年7月9日,謝某夫婦攜帶作案工具從深圳竄至習水縣土城鎮,租了一間房,繼續采取虛構中獎信息方式騙取錢財。由于每天24小時不停發垃圾短信或撥打語音電話,造成網絡擁堵,嚴重干擾了土城鎮用戶的正常通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習水縣法院認為謝某、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分別判處謝某、劉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