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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香港對垃圾短信有專門法規,收到過一次廣告短信就可以選擇再也不接收
截至2013年3月,香港的流動服務用戶數量達到16387536人,在這個幾乎人人都離不了手機的城市,短信推廣顯然是一個有效的廣告手段,可難得的是商業氛圍濃厚的香港,所有人似乎都恪守著“商亦有道”的規則,就是絕對不強行發送廣告短信。
香港公務員Steve的手機號已經使用了近10年,“我換過無數個運營商,但無論是哪個運營商都沒強行推送過廣告短信,我可以說我這10年來所收到的垃圾廣告短信可以用10個手指頭數出來。”
港漂ECH O也強調說自己的手機號從2007年使用至今所接收到的垃圾廣告短信寥寥可數,“在香港,比較常接到的是廣告推銷電話,不過有趣的是他們一般對我說的第一句話都是"如果不愿意再接到該推銷來電,可直接說明",基本上當我表示拒絕后,這個電話就真的不會再打來?!?/P>
Steve對于如何避免垃圾短信的話題感到陌生而有趣,“說真的,周圍的家人和朋友也比較受這樣事情的影響,我平時所接收的商業短信基本都是一些品牌資訊,而且是我在提供自己手機號給商家時選擇了接收資訊這個選項?!睂τ谥幸苿右虬l送涉及誤導消費者信息被罰款的新聞他覺得新奇,“對于一個幾乎收不到垃圾短信的港人來說,自然不會關注這樣的事情。”
而從事化妝品銷售的Jenny則強調即便是在選擇成為某一品牌的會員,且表示可以接受該品牌的推廣短信之余,“那些廣告短信在發送過來之時,也一定會提供繼續接受與否的提示。”
如此有序的廣告短信發送現狀自然歸功于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所執行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下稱《條例》),從2007年12月22日開始實施的條例讓規管變得有法可依,也讓香港市民的投訴數據一降再降,在2008年關于亂發短訊、電郵、傳真及預錄電話的投訴還有8792宗,直指2012年,這個投訴量已然驟減至2629宗。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公共事務經理陳筱婷解釋著條例能監管的事務包括有香港聯系(一般指由香港發出或在香港接收)的商業電子訊息的發送,“無論是電郵、傳真、短信還是預錄電話訊息等都在監管范圍內,只是《條例》并無賦予通訊局權力規管非商業電子訊息的發送,當中包括沒有商業成分的短訊?!?/P>
盡管目前依舊香港采用“選擇不接收機制”(opt-out regim e),即發送廣告短信無須提前獲得接收人許可,香港手機用戶依舊有機會收到陌生的廣告短信,但這樣的機會針對同一品牌或商家來說往往只有一次,而且貿貿然發短信給消費者,最嚴重的后果就是招致他們的反感,直接換運營商了事。
陳筱婷說在條例的規定下所有發送人都必須在任何一條訊息中提供準確的發送人數據、提供取消接收選項陳述(指示收訊人如何透過指明管 道 發 送 拒收要求)、遵從收訊人的取消接收要求,用匿名電話,為廣告電郵取一個聳人聽聞名字的做法在香港通通不被允許,所以在香港想收到莫名人士冒充房東的訊息想來也是機會甚少。
連一次廣告短信都不想收到?那就自己建一個拒收訊息登記冊
可哪怕只是偶爾有機會接受到垃圾短信或垃圾電話也讓部分要求嚴苛的香港人接受不了,他們對于手機的終極要求是一次都不想接到廣告短信啦!意外的是這樣純屬私人的感受香港通訊局似乎也感知照顧了,他們的做法就是為有需要的香港市民們設立一份拒收訊息登記冊。伴隨著《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一起誕生的拒收訊息登記冊,分為“拒收傳真”“拒收短訊”“拒收預錄電話”三個別類。
做這樣一個登記冊難不難?申請人要做的只是打一個電話而已。陳筱婷解釋申請人只需要致電登記熱線1835000,按話音指示將其號碼登記于適用的登記冊,向發送人表明拒收相關類別的商業電子訊息,“根據《條例》第十一條訂明,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人在號碼登記后第十個工作日起,除非得到收訊人的同意,否則便不可將商業電子訊息發送至已登記的號碼。”
但如果真有不怕麻煩的人還是持續發廣告短信怎么辦?高額的罰款等待著違法的發信人呢!根據《條例》第三十九條指明,商業訊息發送人若不遵從根據《條例》第三十八條發出的執行通知,即屬犯罪,當然了,處罰也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對于初犯的違規發信人他們所得到的或許只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來的警告信,但若持續再犯,不遵守執行通知,或許就得被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幣,第2次或其后定罪,更有可能可處罰款50萬港幣。
千萬別以為這樣的處罰只是紙上談兵,2013年5月中移動被罰9萬港幣的新聞就是身體力行地說:“通訊事務管理局對于處罰絕對是來真的!”而這筆錢也會被重新返回到政府基金,并非進入通訊事務管理局自己的腰包。
必須提醒的是這樣優秀的公共服務卻并非免費,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規定,想定做一份屬于自己拒收訊息登記冊得花1600港幣一年,如果三個類別的登記冊都想要,所付的費用就達到了4800港幣一年,最清凈的手機使用環境需要用高額的金錢購買,這是商業社會香港所給出的規則。
只是港人Steve則說自己身邊幾乎沒有朋友去訂購這樣的服務,“一方面是因為確實遭遇廣告短信的情況較少,然后現在有港人自己打造的名為"小熊來電"的A PP拒絕廣告來電?!痹缬袩嵝牡南愀凼忻駥⒉簧購V告電話統計在數據庫里,并專門成立網站呼吁港人自主添加廣告電話入內?!白钪匾氖窍愀廴讼胪对V太容易了,無論是找媒體、找消委會還是通訊事務管理局本身肯定都會有所回應?!?/P>
3個工作日,是通訊事務管理局給出的答復期限,“接到投訴的三個工作日內我們肯定會給消費者答復,7個工作日內給詳細答復,而消費者想投訴,只要上網站下載舉辦表格就好,實在不懂網絡甚至可以直接致電,我們有工作人員會幫忙填寫表格?!?/P>
有法可依,違法必罰,投訴簡單,更提供增值服務,香港通訊管理實務局辦公室就依靠這四招成為了官方港版的“360管家”阻攔了似乎在內地永遠難以阻擋的垃圾短訊。
記者手記
“管不了”有時可能
只是個有多想管的問題
得知中國移動因濫發廣告短信被罰款后,南都記者隨即采訪了10位港人,有做銷售業務的,有做電視臺主持的,還有學生以及香港公務員,當問起垃圾短信對于他們生活的困擾時,他們都顯得挺茫然,“好像真的沒怎么遭遇過這問題?!币粋€在內地似乎總是管不了的問題,在香港已然不是問題。
然而內地是否真的管不了這垃圾短信呢?曾經有不怕麻煩的內地消費者將中國聯通告上法庭,只因為其發送的廣告短信過多,這場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的訴訟以消費者的勝利告終,他得到的補償是自己的手機號碼被記入“紅名單”,即可以有效阻擋廣告號碼,脫離廣告短信困擾。童話大王鄭淵潔曾在微博上感慨:“一到全國兩會期間,廣告短信也收得少了?!蓖嫘Ρ澈蟮恼嫦嗖坏枚?,或許內地人的手機號碼里也藏著不少秘密。
而紅名單判決的出現無疑說明了,從技術手段上來說,中國的運營商想屏蔽廣告短信完全是“管得了”,而目前依舊“管不了”不知是出于投入過大還是有其它什么顧慮。
北京市律師協會電信法委員會主任陳標紅就強調內地與香港的電信投訴糾紛渠道幾乎相同,內地也同樣有法可依,但效果截然不同只因為監管力度不同,執法嚴格度不同,當然更重要的是監管機構的性質有天然不同。
沒有獨立執法權的內地通管局僅屬于國家工信部的一個司,未有獨立執法權,面對大運營商們當然底氣不足,罰款也寥寥,對比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的獨立,監管效果差距也由此拉開。有時候“管不了”可能就真的是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