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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四川男子李洪君網名為“我怕誰!低調”,今年32歲,初中文化程度,無業。據檢方指控,去年8月到9月間,李洪君在四川省南充市金港灣小區其住地內,伙同他人(另案處理),通過互聯網,以植入“木馬”等方式,非法獲取大量由北京光宇華夏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所運營的《問道》網絡游戲的賬號及密碼。
李洪君主要負責在網上收購“木馬”,并尋找涉案數據的買家。其中,他將約1100組賬號及密碼出售給王俊(另案處理)等人,用于其他犯罪活動。
對于公訴人的指控,李洪君表示沒有異議?!澳阒饕撠熓裁?”公訴人問?!八麄儼巡《景l給我,我再發給別人,我就是收木馬?!崩詈榫f,別人知道他是販賣木馬的,是因為他們在群里面討論這些,但他沒見過這些病毒。
“你知道他們從你手里買木馬病毒干什么嗎?”李洪君稱后來知道了,但他當場答復法官說,自己并未利用這些木馬病毒盜竊用戶賬戶,也沒收取過被盜取賬戶的款項。
據李洪君稱,與他共同實施犯罪的人網名是“??偸沁@樣來的”。他賺取的1萬多元,是“干了這么長時間,牛打給我的?!?/P>
根據公訴人的意見,李洪君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但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較好,可從輕處罰。公訴人建議對李洪君判處1年至2年有期徒刑,同時希望他吸取教訓重新做人。
李洪君對此沒有意見,只稱“知道錯了”。其辯護人提到,李洪君的犯罪行為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行為,和主觀惡性較深的犯罪嫌疑人有所區別,且屬于從犯、初犯,應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過,公訴人認為另一名嫌疑人在逃,兩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體地位不能區分,被告人在犯罪中積極主動的追求犯罪結果的發生,不宜認定為從犯。
“我認罪,”李洪君在最后陳述時說。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