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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為牟取利益,犯罪嫌疑人董某利用互聯網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共計53.2萬余條,非法獲利近1萬余元。近日,董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準逮捕。
由于一些教輔、營銷機構對客戶的信息需求量較大,且信息“批量”售賣的價格十分低廉,互聯網上的個人信息售賣業務頗受青睞。
案情回溯
非法買賣個人信息50余萬條
一個偶然的機會,董某在QQ上聊天時看到了聊天群里關于求購公民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的討論。賺錢心切的董某加入了其中的一個QQ群,并開始發布求購個人信息的廣告,之后董某便一發不可收拾。
在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間,董某通過QQ求購公民個人信息,并將低價購得的個人信息以高價出售給下家,從中獲取差價。買賣的信息均以條數計算價格,涉及的內容包括公民個人電話、姓名、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
據悉,在房地產公司工作的董某,白天上班,利用晚上的時間,在近一年的時間內,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共計53.2萬余條,獲利近1萬元。
記者調查
網上350元可購1萬條個人信息
如今,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輸入“求購個人信息”的字樣,便會“彈出”不少相關內容。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以教育培訓機構工作人員的身份聯系上一名個人信息出售人,他表示350元可以購買10000條家長信息,內容主要包括家長姓名、電話、地址等等,如果購買量大的話,售賣價格還有下降的可能?!?萬條1000元,這個價格可以吧?”
當北青報記者擔心信息的可靠性時,這名出售人表示家長信息名錄都是從學校和各個機構獲取的,“不敢說100%,但是可以保證90%以上都是有效的?!?/FONT>
“我們是一個團隊,專門做這個。如果是長期合作客戶的話,價格還有商量的余地?!痹摮鍪廴送瑫r強調他的信息都是“一手”的,“我賣的資料很多,如果倒賣能這個價格?”他介紹,倒賣的信息通常按條數計價,只要有穩定的客戶市場便能牟取高額的利潤。
隨后,北青報記者輾轉聯系上一位自稱擁有大量個人信息的二手售賣人員,她自稱,手頭上主要是一些“大眾型”信息,“像姓名、電話這些常規的內容都有,每1000條報價為500元。”相較于初次售賣,這些二次“出手”的信息往往價格翻倍,將低價購得的個人信息以高價出售成為這些不法分子賺錢的重要渠道。
檢方提示
公民應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
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檢方認為,董某一案中,董某將非法買賣、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作為其牟利的手段,由于信息總數巨大且獲利金額較多,情節嚴重,已符合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
檢察官表示,信息時代,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日益受到網絡媒介的威脅,公民應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