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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治理垃圾短信效果不佳,當然不都是實名制的錯,但不斷強調是為了保障用戶信息安全而推行的實名制中,目前的確還是少了一些對垃圾短信這類信息滋擾行為進行有效整治的配套方案。
不知不覺中,電話實名制“強制”實行已經有一個月的時間了。以筆者近日在電信運營商處辦理業務的情況來看,這一次的實名制在運營商的執行層面落實得還是較為徹底的,不僅在電信運營商的營業廳辦理新業務被要求實名,在崗頂電腦城的一些檔口買上網卡也同樣會被要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昔日說一套做一套的現象大為減少。不過實名制落實到位,并不等于推行實名制的初衷就完全達成了,起碼在防止垃圾短信騷擾這方面,就筆者的感受而言并不是太明顯。實名制推行一個多月來,該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謂一個不少,而且筆者的iPhone里最近還出現了不少發件人地址顯示為郵箱的新型垃圾短信,這些垃圾短信都是通過蘋果iOS內置的imessage功能發送的,對方甚至不需要你的電話號碼,只需要郵箱地址就有可能向你發送垃圾短信。另外,雖然運營商提供了垃圾短信文本過濾技術,但垃圾短信的發送者也著實“魔高一丈”,什么拆字、拼音、繁體字、豎排、加空格之類的小花樣層出不窮,讓人不堪其擾。
治理垃圾短信效果不佳,當然不都是實名制的錯,但不斷強調的是為了保障用戶信息安全而推行的實名制中,目前的確還是少了一些對垃圾短信這類信息滋擾行為進行有效整治的配套方案。且不說目前實名制主要針對新入網或者移機、換號的用戶推行,但市場上已經存在了數以億計的未實名用戶,他們的號碼都可能被用來發送垃圾短信,就算全國的手機號碼都實名了,在對垃圾短信行為缺乏足夠嚴厲的懲罰手段的情況下,仍然會有不少不法分子會鋌而走險的。為什么?當然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維權成本太高,在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件下,發送垃圾短信的行為即使被發現,不法分子也不會遭到太嚴厲的處罰,甚至不用負上刑事責任,相比之下,備受滋擾的消費者想要維權則成本高昂,運營商的用戶都是數以億計的,就算你飽受滋擾,反復投訴,也不見得會得到特別處理,于是自然會有用戶無奈選擇默默忍受。
但在筆者看來,這些都不應該成為我們向垃圾短信投降的理由。作為普通消費者,我們在反擊垃圾短信的過程中一方面要不斷呼吁法律法規的完善,但同時也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其實現在很多運營商已經提供了垃圾短信發送號碼的舉報功能,不少智能手機的安全軟件也提供了舉報騷擾號碼的功能,對于這些既有的技術手段,我們首先應該充分利用起來。“不以善小而不為”,雖然舉報號碼未必就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如果人人參與、不斷堅持的話,起碼能夠給運營商或者安全服務提供商提供更多用于創新垃圾短信防治技術的樣本和資料;另一方面,電信運營商也應該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尤其是在實名制已經開始大范圍推行的情況下,如何利用實名制配備有關政府機構對不法垃圾短信發送者展開嚴厲的打擊也應該是運營商多花精力、多想辦法的事情,在這方面,運營商責無旁貸,不應該也沒有理由逃避,更不能因為實名制的推出就認為可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了。
對此,筆者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之類的法律法規還應進一步細化,將運營商在垃圾短信的相關連帶責任和配合監管義務方面提供更多具有可執行性和更強懲罰性的條款,這樣我們和垃圾短信的戰斗才會更加有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