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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快遞信息泄露緣何屢禁不止
圓通泄露面單信息只是揭開了這條灰色產業鏈的冰山一角。在業內人士看來,販賣快遞面單信息普遍存在,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源在于不菲的利潤和無盡的需求。
在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的售賣快遞單號的網站中,有的當日單號0.8元/單、有的根據快遞面單的時效和種類不同,收益不盡相同,3個月之前為0.3元/單、3個月內為0.5元/單。與之相比,快遞代收貨款面單的價格達到最低1元。
反觀快遞企業的主業配送,由于深陷價格戰,快遞員、加盟商通過“正行”快遞業務獲利有限。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快遞員、加盟商能從同城、省內件獲利在0.5-1元,跨省則在2-3元不等。成為一名“號販子”則讓這些快遞從業者從快件上獲得的收益瞬間翻倍,“一邊是披風帶雨,一邊是點幾下鼠標,你會選哪個”?
除此之外,淘寶賣家作為單號的最大需求群體,為了刷鉆、為了爆款、為了攤薄成本,不少賣家投身其中,有售賣快遞單號網站顯示,目前90%的淘寶賣家都在刷單。而淘寶賣家的龐大數量也成為快遞單號的來源之一。
有淘寶賣家吐槽稱,很多賣家每天都在努力想辦法提高自己的搜索排名,怎么優化標題,其實那些都不重要,還不如人家刷單刷得瘋狂,在線交易量上去了、級別上去了,還怕沒排名嗎?這個就是淘寶賣家的悲哀。淘寶刷單為什么這么瘋狂,還不是這排名鬧的,有錢的刷大單,沒錢的只能刷小單。
快遞物流網首席顧問徐勇指出,打擊寄遞服務信息泄露還應注意違法犯罪源頭的管控,特別是網絡渠道、電商平臺,除了郵政法外,針對寄遞服務信息犯罪在立法方面還要進一步覆蓋到其他法律法規,例如對電商平臺自身監督不力的處罰。徐勇認為,目前相關經濟處罰太輕,法律震懾力不足?!拔医ㄗh行業協會可牽頭建立寄遞行業誠信體制,通過‘污點’制度加大對違法人員的嚴懲力度?!?/P>
有業內人士則指出,作為賣家方面規則的制定者,淘寶網、騰訊拍拍等是否也應拿出相應解決辦法,盡量減少刷單所帶來的影響,套用一句最近比較流行的話:“沒有消費,就沒有殺戮?!?/P>
促消費急盼安全購物環境
10月關于個人信息安全的話題似乎有點多,快遞、民航、酒店“多點開花”。
本月上旬,一家名為“查開房”的網站被查封,疑似某酒店會員信息數據庫信息外泄。在這家網站上,通過輸入姓名或者身份證號,就可以獲得其他個人信息。據業內人士介紹,“查開房”所使用的數據庫,里面涉及大約2000萬個會員信息,并已被多次下載,目前仍未找到泄露源頭。
時隔不久,民航局投訴管理部門以及多家航空公司證實,近期有許多乘客反映,收到“航班取消”虛假短信。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乘客按照短信所表明的方式進行改簽,那么改簽費就落入了他人的口袋;如果選擇退票,乘客就會錯過這班正常飛行的航班。對此,多家航空公司表示,并非公司故意泄露,但目前無法確認泄露源。公司只能提醒乘客注意,若收到類似信息,應直接跟公司官方客服確認。
有消費者表示,目前國家促消費政策頻繁出臺,但是對于消費者而言更需要一個安全放心的購物環境,“現在好像只要留下個人信息就面臨被泄露的風險,何談安全”?
新消法個人信息須嚴格保密
在急盼安全購物環境的大背景下,加強對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成為了普遍的呼聲。
刑法修正案第七條已經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雖然法律有嚴格要求,但此類個人信息泄露愈演愈烈,除利益驅動外,與這方面的違法犯罪查處難度大不無關系。業內人士指出,違法者通過網絡實施犯罪,采用虛擬身份從事非法信息交易,個人信息以電子存儲為載體,海量數據可以在短時間內銷毀,一旦外界風聲緊,信息平臺瞬間消失,給有關部門的調查造成極大困難。此類犯罪涉及地域大、涉案人員多、涉及范圍廣,牽一發而動全身,“俗話說法不責眾,僅快遞單號販賣一事,參與其中的人員可能就多達上萬人”。
刑法修正案第七條雖然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但目前尚未出臺相關罪名的司法解釋,在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上難度較大。
業內人士指出,要解決信息泄露問題,首先應在源頭加強安全防護,不斷修補網絡漏洞,降低信息外泄的可行性;其次是完善個人隱私泄密的法律,對待泄露、倒賣個人數據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減少隱私再次被傳播的機會。
2010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絡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管理暫行辦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做出了一些規定。新消法的出臺有望改變目前信息泄露嚴重的情況。
修改后的新消法強調,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同時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就近期社會上發生一些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情況,將如何利用新法進一步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次將保護個人信息作為消費者的一種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的一大亮點。新法規定很明確,收集和使用消費者信息,必須正當、必須有必要、必須明示、必須經本人同意、必須嚴格保密、必須承擔法律后果,規定非常嚴格,這應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