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個人信息泄露 嚴厲打擊短信詐騙
文章來源:西安新聞網更新時間:2014-01-17 08:43:07
隨著通信網絡的迅猛發展,手機中充斥著各種售樓、賣房等垃圾短信,甚至詐騙短信,這種現象有越演越烈之勢。昨日,在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委員王小鵬建議,嚴厲處罰泄露個人信息行為,同時多部門聯合打擊短信詐騙等違法行為。
現象
垃圾短信詐騙短信充斥手機
王小鵬說,只要擁有手機的市民,幾乎都收到過垃圾短信和詐騙短信,如售樓廣告、辦假證廣告以及虛假購車退稅、銀行卡消費、轉賬匯款、無擔保貸款、六合彩,甚至有倒賣槍支等違法行為也在手機短信中出現。短信詐騙的案件要對騙子人贓俱獲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些人往往利用假名、假身份進行詐騙,因此破案困難。王小鵬認為,只有注重事前防范與事后打擊相結合,協同和發揮相關部門及公民個人的群體優勢,多管齊下,采取及時有效的防范和懲治措施綜合治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議一:制定個人信息保密制度
泄露信息者承擔法律責任
王小鵬建議,預防短信詐騙等行為要事先防范。法律應當規定,所有能獲取公民信息的單位與個人,必須制定嚴密個人信息保密制度,并且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之時,要與公民簽訂保密條款,與此同時,這些單位應將其相關活動報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備案。
對于非法提供、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法律須規定,政府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若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吊銷單位執照并按照法律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而遭受侵害的公民則有權起訴非法提供、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與個人,要求經濟賠償,并且賠償金額不限于公民的直接損失,還包括公民因為詐騙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
建議二:公安和通信部門聯合
加大力度打擊短信詐騙
王小鵬認為,公安、司法機關要加大查處打擊的力度。對于利用短信實施詐騙的行為,公安機關要接報一起就查處一起,發現一個團伙就打掉一個團伙。由于犯罪分子利用的是信息網絡,而且多是異地作案,因此必須加強執法的協同和配合。同時公安部門要聯合通信部門,在當事人受到短信詐騙并報案后,及時介入,在犯罪嫌疑人還沒有改變通信方式的情況下,公安人員要第一時間接觸到犯罪嫌疑人,迅速破案,有效保護老百姓財產安全。
另外,建議銀行和金融管理部門加強信用卡、儲蓄卡等使用的安全防范和指導,通過相關知識普及教育,幫助老百姓掌握正確使用銀行卡知識、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避免老百姓偏聽、輕信,輕易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