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濫發垃圾短信需猛藥
文章來源:天津日報更新時間:2014-02-26 09:14:47
國務院法制辦21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第45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或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此舉一出立即引發廣泛好評,不少人更是認為憑借此舉可以一舉根除濫發廣告的頑疾。業內專家認為,綜合觀察濫發廣告的市場頑疾病癥之重和發病時間之長,要想去除頑疾還需多方給力,絕不是僅靠一紙規定就可以去除病根的。
濫發廣告違法成本低,治理有難度。手機垃圾短信是很多用戶深惡痛絕的,不但占用空間,虛假短信還誘騙人上當。據一份權威調查數據顯示:2013年手機垃圾短信共計971億條,較2012年的712億條增長了36.4%。我國每個網民平均每周收到的垃圾郵件數量將近12封,全國網民一年收到的垃圾郵件超過3700億封。發送垃圾短信的有一些房地產銷售商、教育培訓機構、酒類銷售商,更多的還是大量的個體私營企業主。他們花萬元買一個短信群發器,發送一條短信的成本只有幾分錢。而一旦有人上鉤,就可以獲得豐厚回報。一些電信運營商也愿意加入其中,以獲得不菲的收入。令人氣憤的是,一些通訊運營商自己也開始向手機用戶發送推廣增值服務的垃圾短信。
濫發廣告者主體隱蔽,消費者不知要告誰。市民劉先生的個人電子郵箱幾乎每天都要收到好多封垃圾短信,令他不勝其煩。劉先生說,新廣告法將為自己撐腰,但關鍵是一些垃圾短信發送者沒有具體的部門,僅憑一個電子郵箱很難對其控告取證,這還需要專業技術部門給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垃圾短信又現升級版(欺詐短信)。一些欺詐短信會自動在電腦頁面彈出,不但分散注意力,還誘騙消費者上當。這些欺詐短信往往以電視臺的名牌欄目為招牌,以中獎為誘餌,誘騙消費者匯款。但是當受騙者打電話給那些名牌欄目時,對方卻告訴他們壓根沒有舉辦過類似活動。
時隔近20年,《廣告法》重新修訂,這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對遏制當前濫發廣告的行為將發揮很大作用。有關專家指出,要根除當前濫發廣告的頑疾,首先應對違法主體加大處罰力度,絕不能不疼不癢。有關部門還應對濫發垃圾短信的隱藏主體探根尋源,務求從源頭除害。另外,對濫發廣告的相關利益鏈條上的經營單位更不要遷就姑息,應一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