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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聯席會議通報了今年1至2月份我市發生的部分詐騙案例。在2月份發生的刑事詐騙案件中,通過銀行匯款的案件比1月份上升6起,其中通過ATM機匯款的上升2起,通過柜臺的上升4起,通過網銀匯款的下降4起。鑒于防詐騙形勢依然嚴峻,公安、銀監和銀行三方決定,進一步完善防范詐騙宣傳工作措施,即日起,對所有詐騙案件實行“逢案必查,責任追究,媒體通報”制度。其中,除由各公安分局對轄區所有銀行網點實施包干督導外,公安部門還將對發案較多的銀行網點實行每日巡視制度,各銀行網點也將嚴格實行“大堂首問、前臺核查、報案巡查”的防范機制,在客戶遞交匯款單后,銀行工作人員將詳細詢問客戶基本情況、收款人姓名及款項匯往地、辦理新開通網銀和手機銀行業務的自報綁定手機號碼情況。同時,還要察看匯款人辦理業務時是否急促慌忙,回答詢問時是否支吾猶豫。根據匯款人的神態和表現,有明顯被騙跡象的,即使客戶簽訂了《預防電信詐騙告知書》,銀行工作人員也會及時報警。
此外,威海市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和中國銀監會威海監管分局將進一步嚴格落實匯款告知書簽名制度,單筆金額超過3000元以上、客戶拒絕在告知書上簽字的,銀行工作人員將把相關情況向轄區公安機關反映。對于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或雖告知但未督促客戶簽字,以及客戶拒絕簽字但銀行未及時通知警方而致使詐騙案件發生的,經查實情況后,將給予銀行相關工作人員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