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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諸城市密州街道現年33歲的潘曉超,2004年大學畢業后在諸城市某廣告公司工作。2011年初,從公司辭職后自己注冊公司從事戶外廣告工作。隨著業務的開展,潘曉超發現越來越多的客戶為追求廣告效果,要求在指定區域發送相關內容的短信,比如商場超市要求在其周圍附近區域發送短信、餐飲公司要求在人群比較密集區域發送短信等。但是,如果通過移動或聯通的短信群發業務無法做到這些。出于好奇心,也為了招攬業務,潘曉超開始打起了短信群發器的主意,在網絡上關注起相關的信息。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通過網絡聯系,2013年6月24日,潘曉超從深圳市某公司以1萬1千元的價格網購了一臺短信群發器,并從網上學習了短信群發器的操作方法。購買了短信群發器之后,潘曉超將短信群發器裝在他的黑色普桑轎車內,先使用短信群發器試用了效果,確認后便制作了短信群發宣傳單和名片開始聯系業務。嘗到甜頭后,為擴大短信群發業務規模,2013年8月16日,潘曉超又從深圳市某公司以1萬2千元的價格網購了一臺短信群發器。
潘曉超開著普桑轎車前往諸城各商場、超市、酒店等單位,主動去推銷自己的短信群發業務,并留下短信群發宣傳單和名片以備聯系。如果有客戶需要,雙方先協商價格,發送一條短信的價格是五分錢左右,發送內容由客戶事先擬好,手機用戶接收時顯示的號碼也可以根據客戶要求設定。潘曉超在設備中輸入相關的信息內容后,把短信群發器放在黑色普桑轎車內,駕駛轎車到客戶指定的區域群發短信。2014年4月25日,潘曉超在諸城市人民東路利用短信群發器群發短信時,被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當場抓獲。經審訊,潘曉超對網購短信群發器狂發短信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潘曉超交代,該自2013年6月以來,利用短信群發器在諸城市固定區域群發共計80余萬條的廣告短信,擾亂社會公用電信網絡信號,非法獲利4萬余元。
目前,潘曉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