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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近日,南寧市法制辦就《南寧市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征求立法建議,將實名注冊、用戶信息保護、未成年人上網管理等問題納入立法內容,特別是對近來社會廣泛關注的—擅自收集、泄露、轉賣用戶身份信息者,最高可罰10萬元
1、嚴罰擅自轉讓他人信息者
網上購物、注冊網絡賬號等都要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等個人信息,而這些信息很容易被“轉賣”。個人信息被泄露后,人們經常會無端接到推銷或者詐騙電話。
如何保護互聯網上的個人身份信息?立法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應當公布收集、使用規則,明確告知用戶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內容、范圍和用途,并取得用戶同意。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收集用戶身份信息。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改變信息用途,不得披露、泄露或者轉讓用戶身份信息。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用戶身份信息或者改變信息用途,或者擅自披露、泄露或者轉讓用戶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而“擅自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收集、使用、提供、買賣他人專有信息”(也即包含“人肉搜索”)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6個月以內停業整頓、停機聯網的處罰。
2、明確網絡安全實名制
對實名上網管理,《征求意見稿》中也多處明確表述“必須實名制上網”。例如,在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信息發布以及其他網絡信息服務時,要求“提供真實身份注冊渠道”、“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在互聯網上“提供論壇、聊天室、博客、微博、信息推送,以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必須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核功能,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并如實登記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
互聯網上網用戶違反本條例規定,提供虛假注冊信息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3、公共場所WIFI上網也要實名
時下,為了暢享移動上網的便利性,許多人都喜歡連接WIFI上網,特別是在商場、圖書館、醫院、休閑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連接免費的WIFI早已成為了許多人的習慣。然而免費的WIFI所傳輸的數據對竊聽者來說都是開放的,因此帶來了嚴重的信息安全隱患,很多信息得以通過WIFI等無法監管的渠道泄露。
為了應對當前無線上網日益普及,WIFI日益普遍的情況,建立類似杭州、蘇州的城市無線網絡平臺接入登錄措施,《征求意見稿》規定:“提供無線接入服務的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應當記錄并留存用戶身份信息及對應的上網終端信息。”這意味著,今后政府將對公共場所的WIFI進行監管,人們在公共場所用WIFI上網也要“實名制”,在公共場所上網發言應該要注意自己的言辭。
4、不監管未成年人上網將重罰
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內容也是這次立法中的一項內容?!墩髑笠庖姼濉芬笠恍┮猿扇藘热轂橹魅缁閼?、成人攝影、情感交流的網站、欄目在上網登錄時,必須有警告提示頁面,還要采取真實身份注冊等管理措施,避免未成年人錯誤閱讀或使用。
對提供信息服務的網站、聊天工具等,《征求意見稿》要求他們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嚴禁以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網絡信息。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規定他們應對未成人使用信息網絡履行監管義務。
《征求意見稿》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如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