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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據報道,加拿大首部《反垃圾電子郵件法》于7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律被視為目前世界上最嚴厲的打擊垃圾電子郵件法,旨在打擊網絡釣魚、身份盜竊以及大量垃圾郵件充斥電子郵箱等違法行為。
根據該法,商戶在向消費者發出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信息前,必須征得后者的書面或口頭同意。商戶每發出一條電子信息,必須明確標明自己的身份,為消費者提供拒絕接收電子郵件和其他數碼信息的機會,并且要保存收件人簽署電子郵件名單的紀錄。
《反垃圾電子郵件法》將分為3個階段實施:自7月1日,發送商業電子訊息需獲得接受者同意的法例生效;自2015年1月15日,禁止在未經電腦所有者同意下安裝電腦程序的法例生效;自2017年7月1日,當局將可以對違法者展開法律訴訟。
根據該法,商戶違規最高可處罰1000萬加元,個人犯法每次最高罰款100萬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