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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為了在津招攬生意,利用“偽基站”發送40多萬條廣告,造成大量移動手機用戶通信中斷,最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批準逮捕,并被移送審查起訴。
2014年5月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開著面包車,將車停在河北區榆關道和南口路交口,開通放在車里的短信群發器的電源,調好設備,機器就自動發送包含空調拆裝等內容的短信。隨后,一心想攬生意的王某某把車鎖好后,就在面包車周圍轉悠。幾個小時后,警察趕到現場,將正在利用“偽基站”發送廣告信息的王某某抓個正著。人臟俱在面前,王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據王某某交代,他是來津務工人員,從事空調維修工作,于2014年4月,通過網絡花了8000多元錢購買的“偽基站”設備,購買“偽基站”設備后便再無法與賣方取得聯系。王某某為招攬生意,平時開著車選擇比較好停車的地點,利用“偽基站”設備向移動手機用戶發送包括空調拆裝、維修、打過墻眼、搬家、安裝網絡機頂盒等內容的短信,正常使用20多天,一共發送過40多萬條廣告。
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后,認真核實案卷內證據材料,根據該案作案手段新、專業技術性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多次組織科內人員開展案件討論,研究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查閱相關案例判決,請教技術人員解讀相關專業技術問題,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建議其及時固定關鍵電子證據,進行偵查實驗證實“偽基站”開啟后是否造成手機信號干擾或脫網,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造成通信中斷及中斷的程度,為案件的順利偵破奠定了基礎。
最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造成2000以上不滿1萬用戶通信中斷1小時以上,或者1萬以上用戶通信中斷不滿1小時的”之規定,以及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聯合下發的《關于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的意見》中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以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批準逮捕。目前,王某某已被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官說法
所謂“偽基站”,就是“假基站”,是一種發送手機信號的設備,這種假基站是通過個人或團伙設立的違法設備,能搜索以其為中心一定半徑范圍內的手機卡信息,通過覆蓋公用電信網絡信號使用戶的手機被強制連接到該“偽基站”上,然后向手機用戶發送垃圾短信等信息,造成用戶無法正常通信?!皞位尽痹O備體積小、易攜帶,不法分子一般在城市商圈、機場、車站等人流比較密集的場所,冒用他人電話號碼或者偽裝成通信運營商、銀行客服,甚至是司法、行政機關,強行向不特定群體發送短信,非法經營廣告業務或者發送虛假業務,甚至實施詐騙等犯罪活動,獲取巨額利益。檢察官提醒,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利用網絡實施的新型犯罪逐漸增多,而且手法新穎多樣,請廣大市民,特別是中老年朋友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和鑒別能力,防止上當受騙,依法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