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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近年來,由于韓國金融部門安全意識淡薄、監管機構保護措施不力,在銀行、電信等部門屢次發生個人信息泄露事件,身份證號碼與地址等基本信息不僅被泄露,甚至連個人在金融機構開設的賬戶、密碼等重要信用信息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竊取,以致在韓國引發恐慌。
今年1月,韓國3家信用卡公司用戶信息大規模泄露事件發生后,韓國政府匆忙制定“亡羊補牢”的應對措施。該應對措施盡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護金融領域的個人信息,但是由于時間倉促,仍存在諸多漏洞。
為更好地保護居民個人信息安全,韓國政府在經過多方國情調查的基礎上,聽取各界專家的意見,加快推進了保護國民個人信息的立法工作。
7月30日,《個人信息保護法修正案》獲得審議通過,決定于8月7日起開始施行。7月31日,韓國安全行政部還在國家政策調整會議上公布了《個人信息保護正?;瘜Σ摺?。這些新法規不僅明確了“在韓國隨意收集他人身份證號將受到法律處罰”,而且針對“當個人身份信息泄露后如何采取補救措施”,“嚴重時可以申請更換居民身份證號碼”等情況也作了相應規定。
非法收集身份信息將被重罰
根據新法規,在無法律依據情況下,原則上禁止收集、利用居民身份證號碼。如果非法收集他人身份證信息,根據涉及數量、動機以及后果等因素,將被處以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87萬)以下的罰款;若以合法理由及途徑收集他人身份證信息后,因疏于管理而導致他人身份信息泄露,最高可被處于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97.76萬元)罰款。
韓國國家公共機關和民間企業也同樣被禁止收集居民身份證信息,對于現有保存的居民身份信息,限于2016年8月前全部刪除。法令只允許當事人或第三方在生命、身體與財產等切身利益受到影響且迫切需要的情況下才能依法收集居民身份證信息。
例如,在大型超市、百貨商店、網絡上進行會員登錄時,如果沒有得到法律許可,也不能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證信息。如果企業或團體需要對會員進行實名認證時,可以使用手機號碼、公認證明書以及I-Pin碼等替代方式進行登錄。
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應試人員在沒有確認被錄取的情況下,在其應聘簡歷上以及參加公司組織的入職考試時,均不能被要求提供、填寫居民身份證信息。只有當確認錄取并簽訂雇傭合同時,在要交納四大保險等與自身利益相關切的情況下,才能夠提供居民身份證信息。
啟用新的個人身份認證代碼
新法規施行后,基于保護個人身份信息的考慮,禁止居民隨意提供個人身份證信息,但這勢必給國民生活帶來不便。鑒于此,韓政府計劃借鑒I-PIN碼,并推廣到國民的日常生活中,將其擴展為新的My-PIN碼,以此進行個人身份認證,來取代居民身份證號碼,降低身份信息泄露的風險。
My-PIN碼來源于韓國正在使用的I-PIN碼(Internet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縮寫)。I-PIN碼的使用是為了方便網民在網絡上認證身份,自2006年起開始嘗試使用,它是由一串隨機生成的13位數字組成。I-PIN碼是由韓國信用信息公司等民間機構和政府安全機構的公共I-PIN中心發放的,只用于網民在網絡上登錄時進行識別認證,并未在線下日常生活中推廣。
My-PIN碼將繼續延用13位數字,其中不包含任何個人身份信息。與以前使用的I-PIN碼相比,一是新PIN碼將在國民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無論網上還是線下,均可用于個人身份的識別。例如居民可以使用My-PIN碼代替身份證號碼辦理銀行、手機等個人業務,或在商場、大型超市、網絡中辦理會員,也可以用于各種租賃業務;二是My-PIN碼領取更為方便,其不僅可以在公共I-PIN中心、信譽良好的信息公司網站與政府網站申請領取,而且在居民中心也能夠申請,這使得那些不熟悉網絡的居民也較易領取。
在My-PIN碼的使用過程中,如果居民擔心自己的PIN碼已被泄露,可以立即廢除舊的PIN碼,重新領取一個新的PIN碼使用。按照規定,每個居民每年擁有5次更換PIN碼的機會。
另外,韓國安全行政部為方便居民使用新PIN碼,計劃將My-PIN碼制作成如信用卡形狀的卡片,卡面上只顯示號碼與姓名,或者提供智能手機官網服務,隨時可進行認證。這樣,居民就不必死記個人My-PIN碼的號碼了。
遭受重大損害可換身份證號碼
“如果居民因身份證號碼被泄露而遭受損失或者可能將招致重大損失時,允許其申請變更身份證號碼?!表n國安全行政部7月31日在世宗市政府辦公大樓召開的國家政策調整會議上還作出如上決定。
這是韓國自推行身份證制度以來時隔40多年首次推行的保護個人身份信息的新舉措。不過,新政中對允許變更身份證號碼的申請對象作出了嚴格限制,即僅限于因為身份證號外泄而遭受非法盜用、偽造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因為性暴力受害可能遭到進一步傷害的居民。韓國國務調整室室長秋慶鎬表示:“對于人身和財產受到重大損害的國民,將有限地允許其改變身份證號。但只有在年底《居民登錄法》修訂后,才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根據新法規定,對于泄露個人身份信息的犯罪行為將加大處罰力度。一,對于泄露他人身份信息的公司或個人,將按受害者損失金額的3倍給予賠償。如果受害者無法計算出具體的損失金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最高達300萬韓元的賠償申請;二,對于以贏利為目的非法獲取或提供個人身份信息的公司或個人,處罰力度將從現行的“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交5000萬韓元以下罰金”增強為“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交1億韓元以下罰金”,并沒收其全部非法所得。
新法規還將對處于法律死角地帶的通訊公司代理店、信用卡終端機管理企業等部門加強監督管理,要求電話營銷公司必須將所獲個人身份信息的渠道告知營銷對象。另外,對于注重保護受聘人員個人身份信息的企業,將給予每月最高90萬韓元的政府獎勵。
醫療系統延緩執行《修正案》
根據新法規,自8月7日起,醫院在居民通過電話或網絡進行預約掛號時需提供居民身份證號碼的做法也理應在被禁止之列。但醫院協會相關人員表示,醫院協會與醫院盡管從一年前就著手準備整改方案,爭取盡快建立不需身份證號的醫療預約系統,以配合相關法令的出臺,但是從設計到真正投入使用卻是一個艱難的過程,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醫療系統的“災難”。
為此,7月24日,韓國醫協與安全行政部及保健福祉部協商,就醫療系統繼續延用通過提供身份證號碼進行電話預約掛號的做法達成共識。即自《個人信息保護法修正案》生效之日起,順延6個月,醫院可以繼續通過提供居民身份證號進行預約掛號。期間,醫療機構應加快改造、調試新的預約掛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