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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采用網上交易的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再將這些信息倒賣給做調查工作的他人用于查小三、查開房記錄、查銀行卡記錄等,煙臺福山兩名男子因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日前被煙臺福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福山的王某和趙某兩人都在2012年4月份,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過,后被取保候審。2013年8月,兩人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煙臺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刑事拘留。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某從2012年3月到2013年8月期間,采用網上交易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達734次,并將非法獲取的公民信息又出售給他人謀取經濟利益。而趙某則從2012年8月到2013年8月期間,采用網上交易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達383次,并將非法獲取的公民信息出售給他人謀取經濟利益。
王某主要是用了朋友注冊的網店和支付寶賬號來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而趙某則是通過QQ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王某和趙某的部分QQ聊天記錄,證實兩人通過網絡聯系買家和賣家,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并將這些信息銷售牟利。據悉,兩人主要將信息賣給調查他人生活的私家偵探等群體,用于查小三、查銀行卡記錄、查開房記錄等。
經煙臺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驗證,王某和趙某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都是真實的。兩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次數及獲利金額,是公安機關依據其支付寶交易記錄計算得出。煙臺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在2012年8月發現案件線索,并將線索下發至福山公安分局,兩人于2013年8月被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和趙某通過非法方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危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情節嚴重,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予處罰。最終,王某因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趙某因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兩人用于作案的U盤、筆記本電腦、手機等,也被法院依法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