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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國家郵政局部署規范使用快遞電子運單》全文如下:
為適應當前網購快遞的迅猛發展,滿足用戶批量快速交寄郵件、快件的業務需求,快遞電子運單在郵政行業廣泛應用。通過快遞系統與用戶系統對接、運單號與訂單號自動捆綁、以熱敏方式打印輸出快件信息的電子運單具有運單現制、打印效率高、成本低、便于分揀處理等特點。
為規范電子運單的使用,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近期專門就規范電子運單作出部署:一是規范電子運單條款。企業總部應對電子運單統一編碼,并分配專門號段。打印后用于流轉的電子運單,應當包含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的完整信息。電子運單信息系統中應包含快遞服務協議模塊。
二是規范電子運單的制作。紙張性質及打印質量應滿足保存1年的要求。電子運單宜采用3聯,不包含寄件人存根聯的,在收寄快件時,企業應當向寄件人提供相應收寄證明,方便寄件人查詢。
三是規范電子運單管理及使用。電子運單信息系統應當具有提示用戶閱讀并確認接受快遞服務協議條款的功能,并采取技術手段做好用戶信息保密工作。電子檔案保存期限應不少于2年。企業提供給用戶的收寄證明或系統生成的電子數據記錄可作為爭議處理時重要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