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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1991年出生的周強來自四川雅安,中專學歷的他幾年前應聘到杭州一家科技公司上班。這家公司主營電子產品開發和生產,是國內很多手機企業的供應商。周強是程序員,他的工作是將公司DCC(文控、數據中心)上的軟件包等拷貝到生產流水線服務器上,負責生產流水線的設備維護,包括手機主板測試以及手機軟件包的燒錄、植入。
2013年9月的一天,同事徐某(另案處理)給了周強一個經修改的軟件包,要周強將這個帶有“流氓程序”的軟件包放進公司服務器,并替換掉原有的正常軟件包。這樣,流氓軟件就會被燒錄到手機主板上。徐某誘惑周強:每賣1臺這種手機,就給1元錢好處費。
剛開始周強拒絕了,但后來他想到快年底了,自己要和女友回老家訂婚,又沒錢。于是,徐某再次找到他時,他同意了。
2013年12月6日至13日,周強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將徐某交給他的一款含有惡意軟件的軟件包,拷貝到公司某車間的生產線服務器上,并將該含有惡意軟件的軟件包,安裝到某國產品牌某型號的智能手機上,致使該批手機出現惡意收費等情況。經統計,被安裝惡意軟件的手機共計4.8萬余臺,并已全部出廠銷售。周強從中得好處費5500元。
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周強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