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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李某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IT人才,碩士研究生,北京某技術有限公司法人兼總經理。2012年7月,李某開發了一個SDK應用軟件開發包,可以在用戶手機界面上顯示廣告,經測試可用。2013年2月底,李某注冊了“易積分”廣告平臺帳戶,進入“易積分”網站,下載了廣告開發者的SDK并與其自行開發的SDK相結合,經不斷測試、修改,程序穩定后上傳到應用軟件市場。手機用戶在下載并安裝了李某的SDK運行后,SDK便向服務器發送請求,以“精品推薦”、插屏廣告、“積分墻”三種方式發送廣告到用戶手機上,以此推送廣告的方式盈利。
2013年5月,王某、陳某等人先后到建湖縣公安局報案,反映自己的安卓手機莫名其妙跳出廣告,強制性要求下載應用程序才能換取無廣告時間,怎么弄也消不掉,并且下載推薦軟件之后“精品推薦”的浮框仍無法消除。
建湖縣公安局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調查后證實,其均系安裝了李某的SDK引起。截止案發,李某共向軟件市場上傳應用軟件61個,與“易積分”廣告合作收入95847.328元,提取了51778.518元(實際到帳49705.38元,扣除稅點4%和2元手續費),帳戶余額為44068.81元,因易積分認為其廣告推廣方式涉嫌作弊,將其凍結。
建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采取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儲存、處理的的數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法院依法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