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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剛落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稕Q定》中明確提出,“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薄耙婪ㄖ尉W”、“互聯網立法”成為四中全會之后的延伸熱詞。
隨著信息技術的革新,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領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信息安全威脅。大規模網絡攻擊、網絡恐怖活動、支付寶系統漏洞、攜程網用戶信息泄露、Windows XP系統停止服務、OpenSSL漏洞、免費WIFI誘導用戶鏈接盜取資金等“重磅炸彈”,暴露出嚴重的信息安全危機,國際信息安全與地緣安全的復雜結構又進一步加劇了我國信息安全的嚴峻態勢。
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調研員張勝看來,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的立法目前面臨三大軟肋。
“首先,現行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完善?!睆垊俦硎?,在我國現行涉及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中,部門規章所占比例大,且在制定的規章中,縱向的統籌法律和橫向的有機協調還不夠。
第二個“軟肋”是,我國網絡法律結構單一,難以適應信息技術發展的需要和日益嚴重的網絡安全問題。網絡安全保護實踐的依據多為保護條例或管理辦法,缺少系統規范網絡行為的基本法律,如《網絡安全法》《網絡犯罪法》《電子信息個人出版法》《電子信息個人隱私法》等。同時,這些條例或管理辦法更多使用綜合性基本性條款,缺少具體的取舍性條款,難以適應技術發展和越來越多的網絡問題。
第三個“軟肋”是,我國現行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中,有的條款無法與傳統的法律規則相協調。“例如網絡安全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爭議,至今還沒解決。”
“我們還沒有建立起對各種網絡事件的應對機制,很多法律法規在可操作性上也還存在問題。”張勝表示。
會上,由中國云計算安全政策與法律工作組發布的《2014中國云計算安全政策與法律藍皮書》顯示,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立法。
“我們的法律來得太慢了,太慢了!12年了,還沒出來。”會上,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總工程師郭啟全如此感嘆。他所指的,是2003年國防部和公安部就在研究的信息安全條例。
郭啟全表示,作為執法部門,面對逐年遞增的網絡犯罪數量和不斷出現的新型犯罪形式,網絡信息領域現行的相關法律難免有“捉襟見肘”之感。
“我們的基礎網絡發展到今天,已經構成了實實在在的網絡社會,這和現實社會密切相關。和現實社會一樣,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也需要法律來維護,我們需要依法用網,依法管網,而且要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網絡信息管理辦法?!惫鶈⑷粲?。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則認為,互聯網法律體系,“不是由運營商、互聯網服務機構或者由政府部門去控制一切,更不是網民完全自我表達一切,而應是一種多方面利益平衡的狀態?!?
他指出,就目前的網絡法治建設來說,要對現在與網絡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將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設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同時,要明確網絡空間各類從業者和社會組織的行為規范、責任、義務和權利,明確網絡空間各類監管者的權利、職責、工作流程、行為規范等。
在本屆中國信息安全法律大會上,十位學者還發表了“萬壽莊宣言”,指出已看到了中國網絡空間安全與發展的未來前景,也注意到當前網絡空間法制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希望發揮力量,貢獻于國家網絡空間法治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