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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劉某,男,江西人,今年30歲出頭。
今年4月15日,劉某駕車竄至常山縣城文峰西路路段,在車內利用“偽基站”設備向余某、徐某等不特定手機用戶強行發送涉賭短信。
當日17時許,劉某駕駛車輛在上述路段發送短信時被民警抓獲,當時其作案工具筆記本電腦中顯示發送短信數量為28656條。
經移動公司證實,劉某使用的“偽基站”設備4月15日當日發送短信28656條,造成周邊28656用戶通信中斷近1小時。
法院認為,被告人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向不特定手機用戶發送涉賭短信,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造成28650用戶通訊中斷近一小時,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常山縣檢察院的指控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