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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網絡違法活動大量發生
李飛在說明中指出,草案重點針對我國當前網絡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完善相關制度,為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維護網絡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據,以適應我國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需要。
李飛說,近年來,隨著我國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信息網絡快速普及。信息網絡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科技創新的同時,也帶來十分突出的信息安全問題;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新的信息技術和移動終端的發展應用,給信息安全帶來更為嚴峻的挑戰。當前,隨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賣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等違法活動大量發生,嚴重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但從網絡活動的現實來看,我國法律對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收集、使用、處理公民個人電子信息,還缺乏統一明確的規范,迫切需要完善這方面的法律規定。為此,草案突出強調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對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規范及其保護個人電子信息的義務作出多項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同樣負有保密和保護義務。
賦予公民必要的監督舉報權
李飛說,草案還賦予公民必要的監督和舉報、控告的權利,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這是有效治理侵害個人信息安全等網絡違法行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規范發送商業電子信息行為
對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中出現大量垃圾電子信息問題,社會各方面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要求有關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以減少這類信息對其正常生活的干擾,維護其合法權益。李飛說,一些國家已制定相關法律,對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的行為予以規范,要求只有經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才能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我國電信主管部門出臺了相關規定,電信運營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對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的行為予以規范、控制。據此,草案在這方面也作了相應規定。
加強網絡用戶身份管理
李飛在說明中指出,為了解決公民在維護其個人信息安全和有關主管部門查處侵害公民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過程中存在的取證難、查處難等突出問題,有必要加強網絡用戶身份管理。實行網絡身份管理,也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有關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普遍要求通過立法完善這一制度,為此,草案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賦予有關部門監管網絡活動權力
此外,李飛表示,為了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草案還賦予有關部門對網絡活動進行監管的必要權力,同時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予以配合的法定義務,并對違反本決定行為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新華時評
依法保護信息不能“網開一面”
QQ視頻詐騙人民幣38萬元、網絡盜竊資金賬戶4.7萬余元人民幣、網絡販槍遍及全國29個省份、網絡雇兇殺人、網絡盜竊機動車……公安部近日公布的網絡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再次引發人們對網絡信息安全的憂慮。
不可否認,網絡已經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工具,海量信息在這里匯集,交流渠道在這里交錯,鼠標一點了然天下事,鍵盤一敲發出訴求聲。農民通過網絡了解土豆供求信息,市民通過網絡購買保暖御寒商品,企業通過網絡掌握市場商機,政府通過網絡知曉社情民意,世界通過網絡認識中國,中國通過網絡了解世界。
然而,正如硬幣有兩面一樣,網絡也有它的優點和缺陷。由于網絡信息傳播渠道四通八達,交流平臺開放寬松,大量個人信息容易從這里泄露,甚至謠言誹謗會于此泛起。人們在享受網絡給自己工作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會感受到網絡謠言、網絡信息被濫用等問題的影響。
我國是一個擁有5.38億網民、10億多手機用戶的“網民大國”,任由網絡信息被濫用的損害不能低估。在依法治國日益深入的今天,網絡信息應用不能“網開一面”。公民個人信息被人通過網絡泄露,遭受威脅的也許不僅是一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類似“世界末日”這樣無中生有的謠言一經網絡傳播,引起的恐慌或將覆蓋廣大民眾。要使這些潛伏在網絡中的危害甚至“殺機”得到遏制清除,給民眾營造一個健康安全舒心的網絡環境,依法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不能缺位。
網絡信息保護不是“清網”,不是“不讓人說話”的管束,而是在順應網絡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完善立法,使網絡信息傳播有法可依、文明有序,讓網絡更好地服務于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推動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