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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2010年騰訊QQ與奇虎360發生不當競爭案,公眾開始關注網絡彈窗。2012年,工信部第一次明確其性質:允許存在,但是必須遵守相關標準,但網絡彈窗應遵循哪種標準,工信部在征求意見之后推出了一項標準:網絡彈窗應該在顯著位置,提供關閉或者退出窗口的功能標識。從此,網絡彈窗都在顯著位置有了關閉鍵,但是卻被不少網絡經營者鉆了空子,例如關掉一個,又彈出一個,一些“惡意彈窗”更是令不少網民煩之又煩,“惡意彈窗”幾乎成了無法拒絕的狗皮膏藥。
“惡意彈窗”泛濫成災,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專業彈窗推送網站強制互聯網用戶接受彈窗信息,以此換取廣告收益。譬如在搜索引擎輸入相關關鍵詞,就會出現大量經營彈窗廣告推送的網站,大部分以“××廣告聯盟”的形式存在。二是合規的商業網站將彈窗作為廣告平臺,出售強制彈窗資源。但由于現有《廣告法》對網絡廣告適用的媒體范圍規定不明確,目前也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廣告的法律,因此,“惡意彈窗”幾乎成了網絡世界的“法外之地”。
整治“惡意彈窗”不僅順遂民心民意,也是建構互聯網新秩序的必由之路。筆者以為,無論是從規范網絡秩序的角度,還是從保障網絡安全的角度,對“惡意彈窗”都需要“善意治理”。網絡雖是“虛擬社會”,但也并非法外之地,有關方面必須督促網站落實好主體責任。對此,國家網信辦早就有明確要求:一是嚴禁有害彈窗信息,嚴禁傳播淫穢色情低俗信息、虛假詐騙信息、木馬病毒惡意插件以及違規發布的新聞信息等;二是規范彈窗行為,包括顯示軟件名稱、禁止自行打開、確保一鍵關停、控制數量和位置等。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嚴格按照此要求,為彈窗行為確立權責關系,規范好“網絡彈窗”的設置、規格和標準,尤其是要嚴厲打擊各種有害信息和病毒的彈窗,打根源、抓黑手、治亂象,讓“網絡彈窗”規規矩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