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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征求意見稿共6章、40條,主要修改內容涉及明確論壇、微博客等的許可審批;完善辦網站準入條件;強化相關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責任;強化相關服務提供者的記錄留存義務;對用戶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作出規定;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規范政府部門監督檢查行為等內容。
去年12月以來,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等5城市試點推行了微博客用戶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工作,對打擊網上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網絡環境、強化網民責任意識、推動誠信社會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第十五條規定,“提供由互聯網用戶向公眾發布信息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用戶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明確了使用論壇、博客、微博客等互動服務的用戶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的要求。
為適應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見稿對現行辦法有關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記錄留存期限作了調整,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所發布的信息和服務對象所發布的信息,并保存6個月”;“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日志信息,保存12個月,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提供技術支持”。
為防止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使用,更好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見稿增加“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對用戶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個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違法使用用戶的個人信息”條款,并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
網民節通過工信部網站了解到,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7月6日前,通過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225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10)或者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郵政編碼:100804),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3、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hlwbf@263.net或者shcc@miit.gov.cn。
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